史泰龙承认携禁药入澳洲 态度较好有望轻发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16:25  新闻午报

  好莱坞动作男星史泰龙今年2月因携带违禁药物入境澳洲被当局起诉,本周二,案件在悉尼开庭,未到庭的史泰龙通过律师给法庭写了一封信,承认自己的行为“严重错误”,触犯了澳洲法律,法庭将在下周宣判庭审结果。

  现年60岁的史泰龙2月到悉尼宣传新片《洛奇3》时,海关在他的手提袋中查获48支生长荷尔蒙,在澳洲属于违禁药物,没有国家药物监管机构的允许是不能带入境内的,但史泰龙称药物只是健身用。随后,史泰龙在发现有警察到他悉尼入住的酒店检查时,将另外4瓶违禁物从窗户里丢了出去。在当天法庭上,史泰龙通过律师承认了自己错误:“我犯下了可怕的错误,不仅企图瞒骗别人,还无视贵国法律规定。我为自己的违纪行为给公众树立一个恶劣的示范而羞愧。”案件将在下周一宣判,非法携带禁药,在澳洲最高可判入狱5年以及9.15万美元罚金,不过,同样罪名,联邦和地方处罚各有轻重,史泰龙的案件不属于联邦管辖,加上他认罪态度较好,法庭将会“从轻发落”,最多罚款1.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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