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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赛因酒后驾车等5项罪名被判监禁缓刑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11:48  武汉晨报
林赛因酒后驾车等5项罪名被判监禁缓刑3年

林赛-罗韩(资料图)

  晨报讯 美国洛杉矶警方前日证实,法庭已向好莱坞“坏女孩”林赛·罗翰发出逮捕令。2007年8月,林赛因酒后驾车等5项罪名被判监禁缓刑3年、强制社区服务和接受酒后驾驶教育等处罚。但负责林赛酒后驾驶教育的工作人员本月13日向法庭告发说,林赛未能遵守缓刑附加条件。

  前日,洛杉矶警官马克·罗森也在记者会上发表了声明:“我们希望罗翰小姐能够到警局自首,警方并不急着逮捕她,她的律师希望在下周搞定整件事,但如果失败,我们将自动认定罗翰小姐已经认罪了。”罗翰回应称:“逮捕令就是一个大谎话。我会因此损失手头上所有的代言和演出合约,这太可怕了。”

  2007年5月,林赛·罗翰开着奔驰汽车撞到一棵树上,随后被逮捕;7月,她开着一辆运动型多功能车在后面穷追前私人助理的母亲,再次被捕。随后,年仅21岁的罗翰被关进监狱,但因为认罪态度诚恳,她仅被关押了84分钟。(小浪)

  详情请看:http://cjmp.cnhan.com/whcb/html/2009-03/17/content_1233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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