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约翰-列侬领导的甲壳虫乐队创造了摇滚史上最初也是最后的奇迹:四个利物浦穷小子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取得了空前绝后的商业成功,改变了全世界无数青年的思想,流传下从大众到精英到极端分子都无比热爱的抒情歌曲。对唱片业巨头来说,他们是历史上最大的摇钱树;对历史来说,他们是挟青春而对抗文明的个人主义英雄;对青年来说,他们是流行文化和深刻思想的双重偶像。---颜峻
那个在变老前死去的人
英国港口城市利物浦的海滨风景。这里是名震全球的披头士乐队的4个成员成长的摇篮。
约翰-列侬在儿时就表现出很好的天赋,刚7岁时,他就开始写自己的第一本书了。
约翰-列侬对学习并不感兴趣,他真正迷上了美国摇滚乐。姨妈花17英镑给他买了第一把吉他,这使他一发不可收拾。他与保罗-麦卡特尼等伙伴组织了第一个乐队,并以他原来的中学命名,叫“采石者”。
1958年哈里森介入,对音乐的爱好使他们组建了“银披头士乐队”(The silver Beatles)。在1960----1961年间,他们两次来到汉堡,在几家著名俱乐部表演摇滚乐,这些表演非常成功,使乐队在汉堡名声鹊起。并最终确立了自己的大号---“披头士”。
列侬和第一位妻子辛西娅相识于1958年。她们的儿子朱利安-列侬在1963年出生。1968年辛西娅因忍受不了大野洋子而与列侬离婚。
当披头士遇上布赖恩-爱泼斯坦,整个历史从此改观。在他的带领下,1962年6月6日,披头士来到伦敦。录制了第一首单曲《Love Me Do》,披头士被正式介绍给了世界。
当披头士们于1963年9月在不列颠诸岛上获取了“单曲第一名”、“专辑第一名”、“持久不衰的唱片畅销记录”等殊荣时。他们已是英国首屈一指的摇滚明星,一场观众就达1500万。报纸上的醒目标题都在谈论披头士。全世界都听到了这样一个名词---“披头士狂热(Beatlemania)”。
1964年2月7日,布赖恩率领披头士一行人抵达纽约肯尼迪机场时,这个世界著名的航空港产生了史无前例的骚动,未等舱门打开,崇拜者的欢呼声就压过了飞机发动机的隆隆声,披头士的到来,使整个美国为之震撼了。
1964年,“披头士”受到了王室成员的接见。1年后,他们更是得到了英国普通公民的最高荣誉“大英帝国勋章”,由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亲自给他们颁发奖章和证书,女王本身也是一位披头士迷,白金汉宫在60年代的许多周末都是在披头士的电影或唱片中度过的。(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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