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风波尚未了结 无线再次“出售”艺人肖像(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8月09日13:02 南方网
![](/star/hk_tw/2000-08-09/28-3-13062_080907.jpg) (图:刘德华不服,准备为权利争取到底)
本报综合报道:无线去年授权恒生银行推出艺人肖像信用卡,引起肖像权风波,刘德华入禀高院要求颁发禁制令及追讨赔偿,败诉的刘德华扬言要上诉,事件至今尚未完结。不过无线又再次“出售”艺人肖像,推出一系列艺人V-card,至于会否再掀起艺人肖像权诉讼暂时未知,但已先为无线带来七位数字收入。
各款V-card包括艺人在多个剧集及音乐节目内的演出,而第一批制成V-card的计有谢霆锋、王菲、陈慧琳、陈晓东及古天乐等,而第二批则包括极力争取肖像权的刘德华,未知届时刘德华会否再度诉讼以保障自己权利。除刘德华之外,尚有张柏芝、梁咏琪、郭富城、黎明等偶像派艺员的V-card会陆续推出。
无线特许经营科经理谢秀文表示,无线是拥有艺人亮相无线节目时的版权,即使早前也有以艺人肖像制成心意卡、杯及T恤等,这次和一间公司合作印制“V卡”,如果反应好还会再加入其他艺人。谢秀文并不认为侵犯了艺人的肖像权,她说无线用艺人肖像生产产品,就如有人在“信和中心”卖明星相一样而已。
对于肖像再被出售,刘德华经理人公司发言人余秉翰表示:“没看过卡不知性质是怎样,所以不可以同上次信用卡混为一谈,要了解过才知道。”而张柏芝、陈晓东的环球公司发言人陈小宝则说:“要看这件商品什么样,单凭记者形容,听上去好似有问题,要看过合约才知道。”
陈慧琳经理人钟珍表示:“刚从法国返港,不知道这件事,相信无线之前已知会过唱片公司,而歌手亮相电视节目,版权都属于无线,所以应该没问题!”(家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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