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金宝向香港高院控告《壹周刊》毁谤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9月17日12:41 来稿
洪金宝较早前就《壹周刊》指他在拍摄美国电视片集《过江龙》时,因嗜赌而失场令美国CBS决定停拍第三辑的文章大表不满,昨日正式入禀高院指控《壹周刊》毁谤,要求法庭颁下禁制令及对方作出赔偿。
原诉人洪金宝,又名“三毛”,答辩人壹周刊出版有限公司及总编辑张剑虹。入禀状指洪金宝为美国CBS电视片集《过江龙》第一及第二辑的男主角,片集在九八至二○○○年於美国播映期间获得空前成功,洪亦因此在好莱坞扬名。
而答辩人在本年八月三日於《壹周刊》内,刊载一篇对洪有严重毁谤成分的文章,洪指文章令人误解美国CBS放弃开拍《过江龙》第三辑的原因,是因洪金宝拍摄第二辑期间,常往拉斯维加斯赌博而失场,令拍摄进度受阻,更因此连累儿子洪天明丧失进军好莱坞的发展机会。
洪金宝指文章内容令人误解他是一名不负责任及无专业操守之演员,严重损坏其名誉,因此入禀要求答辩人作出一般及惩罚性的赔偿,并禁制发表有关的言论。
此外,前晚高丽虹特别由美国单独返港,昨日再折往广州陪老公洪金宝打高尔夫球,记者问到她知不知道洪天明正在拍拖?她表示知道天明有拍拖,每次拍拖他都会带女朋友回家食饭,但最近天明较忙,未有机会跟他食饭见面。
她是否已见过天明的新女友徐子淇?高丽虹表示都见过了,但当记者提到天明被记者拍到在街头激吻照,问两人几时结婚?听到“结婚”两个字,她即瞪大眼摇头说不知道。
高丽虹对子淇赞口不绝:“她是一个好女孩,小小年纪就入娱乐圈,但都没有变坏,她的父母一定教子有方,听讲子淇想去美国读书,如有需要我,好乐意照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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