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虹正式起诉《苹果日报》对其诽谤(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10月30日11:22 广州日报大洋网
大洋网讯 翁虹终于就《苹果日报》失实报道指她讲粗口一事采取法律行动。翁虹前日正式向区域法院起诉,控告《苹果日报》该篇关于她辞演无线剧集《寻秦记》的报道内容对她构成诽谤,令声誉及专业形象造成损害,要求法庭颁令《苹果》赔偿事件引致的损失,包括惩罚性赔偿。
原诉人翁虹今次起诉的控告对象,分别是《苹果日报》的督印人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该报总编辑叶一坚,以及该报承印人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至於涉及今次事件的该篇报道,则刊登於今年八月二十四日《苹果日报》娱乐版内。
据翁虹在起诉状中透露,《苹果日报》在涉案报道中指翁虹曾向传媒声称自己在四年前遭古天乐用粗口辱骂,搬弄古天乐是非,因而被无线电视辞去她在古天乐主演的一出剧集内的角色。
起诉状表示,《苹果》在涉案报道中续称事後有记者在酒店向翁虹提及辞演一事,指翁虹以“*!我自己不做”来回应记者提问。起诉状指该报道在标题及内文中均有“翁虹爆粗:*!我自己不做”的诽谤性字句。
起诉状指出,翁虹认为《苹果日报》该篇指她“爆粗”的报道内容失实、恶意地诽谤她和危言耸听,令她蒙上粗鲁、不成熟及不雅之印象,歪曲了她的性格和专业形象,并损害了她的声誉,引起公众对她反感、蔑视和话柄。
今年九月一日,翁虹为此事透过律师要求被告就事件向她道歉及作出赔偿,但被告并无这样做,翁虹认为既然被告拒绝就其诽谤行为道歉及赔偿,她实有必要透过法律途径要求三名被告赔偿,包括要作出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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