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兵解约内幕披露 公司与胡兵各有说法(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8月23日10:43 南方网
日前,记者就闹得沸沸扬扬的“胡兵与公司解约”事件进行了采访。胡兵所在的公司——广州艺联电视制作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王维江、胡兵本人各持己见。
听说胡兵是单方面提出与公司解约的,究竟是为了什么?王维江对记者说:“胡兵始终没有说出一个正当的理由,多是作一些感情色彩较浓的指责。本来我们希望双方有一个和解的退路,但近日胡兵宣称他不惜‘放弃演艺事业’,与公司‘拼到底’,公司不得不揭露他解约的内幕。我们还准备通过律师起诉他。”
王维江称,去年末,公司为胡兵联系了台湾一家著名唱片公司。胡兵与经纪公司以及唱片公司三方签约后,于今年2月赴台湾录制新专辑。但胡兵到台湾的第一天就请假,理由是鼻子受伤,要到美国医治。唱片方不准假,他就闹情绪。唱片方只好给他10天假期,但放假的第一天就发现胡兵在安徽合肥的一家服装公司做商业促销活动。对此唱片方十分不满,要求他赔偿损失;经纪公司也决定追究他私演一事的责任。由此,胡兵对公司不满。此事是胡兵解约的导火线。
当问及胡兵与经纪公司签了几年合同时,王维江说:我们与胡兵签的合约一共12年,其中第一期为5年,续约7年。从1996年至2000年12月31日为第一期;第二期从今年底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已于今年7月10日郑重其事地由律师将续约通知交到胡兵手里。公司有优先“续约权”,就是说在第一期期满后,公司有单方面的续约权与解约权。
“听说胡兵暗恋周迅一事是公司炒作?”记者问。王维江说,只要大家看一看新浪网上7月3日的一篇文章《胡兵自曝八卦恋情》,就会清楚是怎么回事了。那篇文章说,胡兵在香港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对周迅有感情。“以前关于胡兵和瞿颖的事,公司的确进行过商业炒作。我们把胡兵、瞿颖以一对‘金童玉女’的形象推出,对这一点他俩都没有提出任何异议。我想假如胡兵没有与公司出现隔阂,即使我们炒作他和周迅发生恋情,他也不会说什么。”
记者打电话采访胡兵时,胡兵似乎满肚子委屈与冤枉。
提起关于鼻子摔坏却请假去私演一事,胡兵非常气愤。“我于2月26日拍《缘来一家人》时鼻子摔伤至骨折,医生认为要定位治疗,但公司却要我立即去台湾一家唱片公司出专辑,并说会尽快准许我去治疗鼻子。我到台湾后,一看工作日程排得满满的,不可能抽身看鼻子,只好肿着鼻子拍MTV。而台湾唱片公司为了尽快拍完MTV让我去治疗,对我进行24小时的衣食住行管理,不让我与外界联系,并保证4月29日前让我去治鼻子。4月28日晚我录完专辑后刚回到住地,突然接到宁波洛兹服装厂小姚的电话,他心急地说:‘找了你一个月了!你们公司与洛兹服装签过合约,合约规定每年必须让你给做4次宣传,为什么不履行合同?我们已在一个月前安排了4月29日的市场宣传活动……’我一听,救场如救火,在得到当时的公司老板同意后,我当晚赶往合肥,利用自己治鼻子休假的第一天帮公司履行责任。我以为公司会表扬我呢,没想到落了一个‘私演’的罪名。类似的事还有几次,都被说成了私演,我真想不通。其实我从来不走穴。”
说到这里,胡兵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后来等我去治鼻子时,医生说我没有及时治疗,鼻子里面已经长了息肉,并得了比较重的鼻窦炎。更可怕的是,鼻子已经长歪,为了校正,必须打掉重新做。”
关于签12年合同一事,胡兵认为极不合理。“我当时是流着眼泪签这份合约的,因为公司说如果我不签,就要冷冻我。当时又不让我找律师。另外,第一期合约满后,我在收到公司续约通知的第三天,已经请律师发表不再续约的声明。”
关于暗恋周迅一事,胡兵说:“当时说我与瞿颖是银幕情侣,是可以的;但说我暗恋周迅,就另当别论,我没有这回事。”本报记者张燕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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