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女”与“青春鸟”和解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08月23日14:49 华西网
本报讯 一年前,重庆妹子李玉玲和东北妹子王多、张之夏等三位美少女,突然向北京青春鸟艺术中心董事长陈丽卿发难,将“青春鸟”告上法庭。本该于昨(22)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的这场官司,却以李玉玲的撤诉而告终。
几年前,原东方歌舞团歌唱家陈丽卿在北京成立了“北京青春鸟艺术中心”,推出“青春美少女”时尚歌舞组合。然而,正当“青春美少女”当红时,东北姑娘蒋中一为首的5个美少女一夜之间全部离队,又一纸诉状把陈丽卿告上法庭。此后,陈丽卿东山再起,精心挑选了李玉玲、王多、张之夏等5个女孩,组成了第二代“青春美少女”,经过精心打造,美少女再度走红,1999年中央电视台国庆晚会《江山如此多娇》,特邀她们参加演出。然而,晚会开演前两天,李玉玲、王朵、张之夏等突然失踪。不久,李玉玲等人又状告陈丽卿,令她伤心不已。
正当陈丽卿潜心打造第三代青春美少女时,8月19日下午,出走10个多月的李玉玲突然找到陈丽卿,流着泪说,她愿意撤诉,想重新归队。看着在外闯荡瘦了许多的李玉玲,陈丽卿又悲又喜,立刻召开董事会,决定让李玉玲重返“美少女”。王多、张之夏等人也表示愿意与陈丽卿和解。昨天下午,记者电话采访重庆妹子李玉玲,她说:在外闯荡很艰难、很可怜,一个月演不了几场,文化、艺术课经常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中央电视台晚会也上不了,外出演出机会少得可怜。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向陈老师认错,撤回上诉,重新归队。
据了解,第一代美少女状告青春鸟的官司,早已被法院判决。法院二审判蒋中一等5人赔偿陈丽卿公司共11万人民币,陈丽卿至今未收到一分。据说蒋中一等人因家庭经济实在困难,根本还不起。蒋中一至今四处“流落”,不知下落。(记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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