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吉林电视台 王璐瑶甘当“秋菊”讨说法(附图)
http://ent.sina.com.cn 2000年10月19日10:28 生活时报
本报北京10月18日讯:我国首起由艺员状告电视台违约的官司今天公开曝光。沉默已久的中国戏剧影视研究院院士、我国著名的影星王璐瑶今天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打这场官司并不是为了钱,我之所以状告吉林电视台,是要为50万艺员讨个说法,是要为中国演艺市场走向法制讨个说法。”
王璐瑶是我国广大观众熟悉和喜爱的著名演员。她从艺以来,先后主演和出演了《周璇》、《乱世三美人》等,在台湾40集电视连续剧《雪山飞狐》中扮演苗若兰,被台湾传媒评为“清纯玉女偶像”。
在王璐瑶提供的“事态发展一览表”中有这样的记载:1998年9月15日,王璐瑶与吉林电视台文艺中心签订协议书,由王璐瑶提供169760元企宣费,而吉林电视台文艺中心承担王个人演唱专辑宣传。直到1999年9月28日,整整一年,吉林电视台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对协议规定的义务均未履行,也不退款。王璐瑶说,她真的不愿意与吉林电视台打这场官司。可是,尝试了许多次与吉林电视台进行友好协商,均未取得任何进展。非但如此,吉林电视台以一副老大的姿态,根本不把艺员的正当权益放在眼里。不但收入王璐瑶近17万元一分不退,对履行其协议也是一推了之,根本不作正面回答。她无奈地说:“张艺谋拍了一部《秋菊打官司》,我为这么一件不大的事,反复复折腾了这么两年,也可以写一部《秋菊打官司》了。如果这场官司能使更多的艺员能够敢于维护自己的独立人格和正当权益,如果这场官司能给中国演艺市场走向法制带来一点什么,我,愿意当这个‘秋菊’,坚决把官司打到底,直到讨到一个完满的‘说法’。记者陈静邱勇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