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电正当《宅门逆子》在全国热播之时,《宅门逆子》的原作者刘洪沂,却要把该剧导演郭宝昌“送”上法庭。
相声演员刘洪沂告诉笔者,1998年,他和常胜利创作了36集电视剧本《悲喜人生》,由中央实验话剧院的影视部做了前期投资。后来,这部戏因故暂时搁浅。实验话剧院便推荐由郭宝昌执导该剧,并将剧本交给郭导进行改编。经郭宝昌改编后,本子压缩成25集电视剧
,并更名为《宅门逆子》。
但《宅门逆子》相继出版光盘和书时,光盘标明:根据刘洪沂、常胜利原著改编,编剧郭宝昌,而小说《宅门逆子》署名的惟一作者是郭宝昌。刘洪沂称,起诉书将于近日送到北京第二中级法院。
笔者就此事拨通了郭宝昌的电话,郭宝昌对刘洪沂要告他一事,感到十分震惊,他说VCD和书出版的事,一直是《宅门逆子》的制片人在运作,虽然自己知道这回事,但并未参与,而且提出过一定署上原作者名字的意见。再以后,太忙就没过问,自己没拿过一分钱,也没想过拿钱。
《宅门逆子》的制片人袁先生得知此事后,十分诚恳地表示,这确实是在出版运作过程中的疏漏,并非故意所为,如有可能,他将争取和刘洪沂、常胜利等人和解,不过他一再强调此事确与郭宝昌无关。
笔者向刘洪沂转达了袁先生的态度后,刘洪沂思考了片刻说:“这次我们是想通过这件事,让大家对著作权、署名权重视起来,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至于索赔标准,也许会要一百万元的赔偿,也许会象征性地只要一分钱,因为名誉和权益是无价的。”冯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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