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07月30日讯:上个月底刚刚封镜的20集电视连续剧《红楼丫头》,日前引发了一场版权纠纷。上海电影制片厂编剧宋继高、青年诗人刘原以侵权为由,将该剧制作单位无锡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告上了法庭。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据悉,事情要追溯到2000年6月,当时无锡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简称无锡电视)委托因《生死抉择》而成名的上影编剧宋继高和青年诗人刘原创作《红楼丫鬟》剧本,为此,双方签订了《协议书》。但无锡电视并未按协议内容支付订金,违约在先。而宋继高也未能按
时交付全部工作成果。
至去年6月,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之后宋继高和刘原曾多次通过该剧制片人陆永兴向无锡电视要求返还工作成果,但被拒绝。然而,宋继高和刘原却发现《红楼丫头》中竟有50%以上的内容与他俩共同创作、并已在上海市版权局注册了版权的《红楼丫鬟》的分集提纲以及30集剧本第一部分( 1—5集)完全相同,而编剧署名并无他俩名字,于是愤而将无锡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告上法庭。而《红楼丫头》的制片人兼编剧之一的陆永兴认为,无锡电视的做法有依有据,没有侵权。而该剧导演黄健中则说:“做导演的可以不参与此事。但应该尊重创作者的劳动,该是谁的,就是谁的。”(萧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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