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冯杏)《激情燃烧的岁月》是一部播过才火的电视剧,这部意外走红的主旋律电视剧发行额超过了2000余万元。可是北京九歌泰莱影视文化公司却要将《激》剧的出品方——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目前九歌泰莱公司已向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申请。
昨日记者从北京九歌泰莱影视文化公司了解到,《我是太阳》的原作者邓一光于去年
6月将该书的电视改编权卖给了北京九歌泰莱影视文化公司,九歌泰莱公司获得改编权后即着手进行《我是太阳》的二度创作。可是由石钟山小说《父亲进城》改编的《激》剧播出后,九歌泰莱公司发现《激》剧中许多情节与另外一部小说《我是太阳》内容有惊人的相似之处,雷同之处达75处之多。九歌泰莱公司认为《激》剧不仅侵占了《我是太阳》的知识产权,主创人员创作的热情也受到了严重打击,观众先入为主的欣赏习惯势必使日后的发行工作受到影响。
西安长安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马建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了。《激》剧在全国电视台热播后,我接到过无数个电话,观众看完《激》剧后,都说从中找到了父辈的影子,石光荣就是他们亲人的生活经历。看《激》剧可以了解到那个年代人的生活环境、生活状态,肯定会有类似。但仔细看是应该完全不同的两部作品。以前也有读者认为我们是抄袭《我是太阳》,还向某报反映过这件事,但我从来没有看过《我是太阳》这部小说,又怎么能参与抄袭呢?两部小说有类似的地方,说的都是像石光荣这样曾经在战场上冲锋陷阵、有过戎马生涯的军人进入和平年代后的情感生活之类的事情,但绝对不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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