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节公函
2003年第四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致全国新闻媒体、记者的函
尊敬的全国新闻媒体、记者:
第四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定于2003年9月26日—28日在湖南长沙举行,节庆期间设开幕式文艺晚会、颁奖典礼、金鹰论坛、金鹰电视新秀决赛晚会、明星面对面、明星演唱会、闭幕式暨颁奖晚会七大主体活动。
本届金鹰节对媒体记者接待作如下调整:
一、对参节记者一律不收取任何参节费用,交通、食、宿等费用均请自理。
二、节庆新闻中心设在活动主会场——湖南国际会展中心,新闻中心提供免费上网服务。来长的媒体记者请于9月26日在新闻中心登记办理采访证,并领取相关资料(须出示本人记者证和单位介绍信)。
三、凡登记后的记者均可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可自由进行采访。
四、节庆期间举行的开幕式文艺晚会、明星演唱会、闭幕式暨颁奖晚会、新秀决赛晚会等主体活动皆凭票入场,记者可根据采访需要自行提前购票,所需票证请在9月18日前预定。凭记者证和单位介绍信购优惠票(每人每场一张)。进场后出示采访证可进入主体活动的采访区采访。在采访区只能进行短暂采访,不能滞留。
为弘扬民族文化艺术、传播这一万众瞩目的精彩盛会,组委会欢迎遵循以上接待、采访原则的各媒体记者前来参节、采访。
特致此函。
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0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