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娱乐讯: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玛纳斯》,是我国民间三大史诗之一,在国内外享有盛名,被誉为民间文学艺术的奇葩。最近中坤集团将与吉尔吉斯斯坦国共同合作,把这么一部我国民间少有文化史诗用影视的形式保存下来。从26日到27日,由中吉两国《玛纳斯》研究专家学者和创作人员参加的剧本创作研讨会在中国北京举行。
《玛纳斯》是一部规模宏大、内容丰富的英雄史诗,是柯尔克孜族人民千百年来集
体智慧的结晶,世世代代以口头形式在民间流传,被称为活形态的史诗。《玛纳斯》流传的地区很广;有柯尔克孜族聚居的地方,就有《玛纳斯》流传。作为一部口头传承的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史诗《玛纳斯》正待保护。据中坤集团文化公司的胡经理表示,“为了配合《玛纳斯》的《联合国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我们中坤投资集团计划斥资2000万人民币拍摄大型电视剧连续《玛纳斯》。拍摄工作将由中国和吉尔吉斯斯坦两国共同合作。”
胡经理介绍,英雄史诗《玛纳斯人是我国三大史诗之一,它不仅是我国,而且是世界著名的宝贵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柯尔克孜族及国际突厥语民族中最有影响的口头传承文学,《玛纳斯》作为传唱了一千多年的活形态的史诗,它已经成为人类历史、社会义化的“活化石”、“活标本”。为了开展《玛纳斯》史诗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运用多种艺术表现形式进行转型创作,以加强传播和宣传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电视连续剧《玛纳斯》史诗的拍摄,正是运用影视手段为此而做出的一次积极而富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
对于这次选择两国合作的方式做影视剧,胡经理解释道:“英雄史诗《玛纳斯》是产生于柯尔克孜族人民之中的规模宏伟、辉煌瑰丽的世界名著之一,是柯尔克孜民族精神和文化的结晶,是中吉两国人民的共同财富,也是人类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吉两国具有亲密的睦邻友好关系,两国人民具有历史悠久的传统友谊。中国的柯尔克孜族和吉尔吉斯斯坦的柯尔克孜族同为一个民族,共同拥有多件同源性历史文化遗产。史诗《马纳斯》正是其中之一。为了进一步增进中吉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文化交流,共同协力做好世界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国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广播电视公司、中国北京中坤投资集团,将联合摄制大型电视连续剧《玛纳斯》。三方将从前期筹备、剧本创作、摄制出品到发行进行全程合作。”(肖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