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剧“飞天奖”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办的全国性政府奖。今年第二十四届“飞天奖”颁奖活动将在广博会期间举行。
颁奖晚会拟于2004年8月27日晚举行。
飞天奖
自1981年起国家主管部门开始建立起一年一度的电视剧评奖制度。开始的两届称为“全国优秀电视剧奖”,自第3届起,正式定名为“飞天奖”,至今已进行了23届。
飞天奖的评奖与颁奖工作由总局授权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承办,由艺委会每年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的具体操作。飞天奖评审委员会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聘请政府主管部门、有关社会团体负责人和文艺界专家、学者25人左右组成。
20多年来,奖项已大大扩展,设置不但更全面了,也更科学了,具体情况如下:
评奖范围:每年4月16日至次年4月15日前在中央电视台播完的各类电视剧。此外,凡全国“五个一工程”的入选电视剧,均有资格参评;凡经总局审查通过,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播完的合拍剧、引进译制剧,均有资格参评;在初、终评各阶段,凡经一名评委提议、两名评委附议、半数以上评委同意,在省级电视台播出的作品,均有资格参评。
设奖项目:1、等级奖分别为:长篇电视剧(9集以上)、中篇电视剧(3集至8集)短篇电视剧(1至2集)电视短剧、少儿电视连续剧(3集以上)、少儿短篇电视剧(2至2集)、戏曲电视连续剧(3集以上)、戏曲短篇电视剧(1至2集)、优秀合拍片、优秀译制片、优秀系列剧、优秀短剧。2、单项奖分别为:优秀编剧、优秀导演、优秀摄像、优秀剪辑、优秀照明、优秀音乐、优秀音响、优秀编辑、优秀美术(含服、化、道)、优秀男演员、优秀女演员、优秀配音演员。3、一等奖不超过2名;二等奖不超过5名;三等奖不超过8名;根据需要可设特别奖和提名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