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选资格
一. 任何符合下述条件的人士(以下简称参选者)均可报名参加2004年度湖南娱乐频道星姐选举。
1. 参选者必须为女性。
2. 参选者必须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已满十六周岁。
3. 参选者必须持有效身份证。
4. 十八周岁以下的参选者必须由一位提名人提名,而该名人必须为该参选者的直接监护人。
5. 参选者必须不受任何合约束缚。
6. 参选者不得为湖南娱乐频道雇员及雇员之家属。
二. 根据参选者提供的情况及其背景,湖南娱乐频道有权决定不坚持及放宽上述任何条件
三. 湖南娱乐频道有权由于任何原因随时取消参选者的比赛资格
- 参选报名要素
1. 参选者从官方指定网站(www.chinaetv.com)或新浪娱乐(ent.sina.com.cn)上下载报名表格(电子文档)并填妥报名表格
2. 参选者以汇款形式缴纳报名费100元/人,须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网络报名)及参选者姓名。
汇款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湖南广播电视中心湖南娱乐频道财务部(邮编:410003)
3. 参选者须将所填妥的报名表(电子文档),连同一张2寸免冠照、一张5寸全身和一张5寸半身正面免冠生活近照(均为扫描件或数码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汇款存根扫描件、相关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扫描件E-mail至赛事中心指定的电子邮箱missstar@chinaetv.com
如参选者尚未取得身份证,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湖南娱乐频道如有要求,参选者必须呈示上述文本之正本,以供审核。
5. 凡通过网络形式报名的参选者,须在初选前按指定时间携有效身份证明到长沙市湘泉大酒店1201房进行报名确认,领取报名回执、获取参赛资格。
- 同意声明
1. 参选者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示同意并完全理解湖南娱乐频道关于2004年度星姐选举的一切规则,并同意本声明。
2. 参选者明白及同意湖南娱乐频道有权随时
A. 要求参选者出示身份证明文件。
B. 废除参选者之参选资格。
C. 修改初选或复选或准决选或决选之比赛方案。
D. 修改初选或复选或准决选或决选之日期。
3. 参选者同意其报名时承交之相关资料及文件由湖南娱乐频道保存,并由湖南娱乐频道用于任何与星姐选举相关之宣传及推广,并授予湖南娱乐频道使用上述资料的权利。参选者同意将不索回所承交之资料与文件。
4. 参选者同意其在报名表内填写的任何资料及承交之全部资料与文件均为湖南娱乐频道所保存及可用于:
A. 全世界范围内有关但不限于与比赛有关的宣传、推广及申请赞助的活动。
B. 全世界范围内制作电视、影像等相关作品。
C. 全世界范围内播放电视节目;推广及发行该节目
5. 参选者同意其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在上述情况下被发放于新闻界、其他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
6. 参选者同意若2004年度星姐选举赛事中心发现参选者提供之资料有不正确及不真实嫌疑时,2004年度星姐选举赛事中心有权要求参选者作出修正,并有权要求其对新闻界、其他传媒、广告商、比赛评判团及公众人士作出解释说明,2004年度星姐选举赛事中心保留对参选者实施任何制裁的权利。
- 保证
参选者保证报名表格内所提供有关参选者及提名人之资料皆真实及正确
- 法律
此表格所列之一切条件及章则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依归。
2004年度星姐选举有关法律纠纷均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所辖仲裁机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