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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二审判决,高虎一脸无奈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娱乐图片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前日对备受关注的《情错》剧组“高虎撞人案”作出了“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高虎表示不服,将向山东省高院提起申诉。
昨天下午,高虎马不停蹄地赶到北京,与代理律师一起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法院宣判结果提出质疑。
身着牛仔服的高虎显得有些疲惫不堪,他表示原本对这次的审判充满了希望,但结果却令他相当失望。谈到选择将“申诉”进行到底,高虎有些激动地说:“申诉也许不能让结果改变,但我要为自己的荣誉和清白争取一下,不能就这么让我背负上不存在的罪名。”
对于判决书,高虎的二审代理律师张燕生提出3点质疑:一是判决书称律师不能证明刹车失灵。张律师认为,法院也无法排除车在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刹车不失灵;二是判决书称现场没有发现刹车油滴漏。张律师称有材料证实刹车失灵有时不需滴漏刹车油;三是判决书称出事的车经证实是好车。张律师称,青岛车管所检测时并没有检测刹车系统,而且瞬间失灵也检测不出来,但这种情况被专家认为“的确存在”,法院却不采纳。张律师还表示,法院在审判中一直回避他们提出的关于汽车放气螺丝松动导致刹车失灵的新问题,而是采纳经过维修以后刹车系统检测的报告。谈到继续申诉的前景,张律师表示并没有把握能打赢官司,但如果法院判高虎有罪肯定有问题。
为了配合法院的工作,高虎对“撞人案”一直低调面对媒体,但这次他再也忍不住了,道出了出事后他所面临的压力。“我赔了死者家属30万元,因为我觉得自己不能推卸责任,毕竟是一条人命,出事后也让剧组给家属带话说一定会补偿。”据高虎介绍,剧组方面只赔偿了一点钱,当时他们给了三条路让他选择。“一是继续拍戏,但必须签补充协议,48小时内处理好这件事,如果超过一天,剧组的损失由我来负责,但我的律师当时告诉我这个绝对不能签;二是解除合约;第三条更绝,人家明确告诉我最好不要选择第三条路,就是每天找我违约的地方,就是要给我穿小鞋。最后我只好选择解除合约。这样一来的结果是剧组与这件事情彻底脱离了关系,而我也就只能自己来承担一切后果了,这是我没有意识到的。”面对现在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高虎无奈地说:“如果当初不拍这个镜头我就不会出这事,最后怎么就成了我一个人的责任了呢?” 本报特派记者黄笑宇 摄影王旭华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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