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娱乐 新浪首页 > 影音娱乐 > 电视前沿 >正文

广电总局对主持人提出新准则 朱军支持何炅困惑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5:23 法制晚报

  广电总局继推出禁止主持人着奇装异服出镜,及规范主持人的普通话使用等多条政策之外,近日,又针对主持人、记者、编辑提出了禁止将其个人声音、图像等用于任何有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的行为规范准则。为何广电总局的目光总是聚焦在主持人身上?记者昨天采访了广电总局办公厅有关负责人。

  必须规范行为道德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出台的政策并不是像有人猜测的那样,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主持人的有关行为提出的,广电总局其实早就在酝酿推出这样一种行为规范,此项规范不仅仅是面向主持人,也面向相应的记者和编辑人员。而特别强调主持人的原因是,他们的工作具有很强的特殊性,他们的出镜机会带给了他们一般职业者不具备的社会影响力。在某种程度上讲,主持人不光是他个人的代表,也是他所主持的节目的一种标志,甚至是一家电视台的形象,所以,他们的行为是必须要受到一定制约和规范的,为的就是要完善其社会公众审美及道德规范的导向性作用,对电视观众负责。

  有理由拒绝商业行为

  广电总局这位负责人还表示,新政策对于主持人来说,“保护”的意义其实远大于“规范”的意义。前一段时间,关于主持人名誉权的官司总是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不利于主持人的个人发展和形象完善。这其中有很多是“人情”官司,在没有这样一条行为规范之前,主持人其实好多时候处在一种“盛情难却”的状态下,当结果与事前的承诺不符的时候只能闹得满城风雨。现在有了具体约束其行为的准则,对于那些商业行为,主持人就有理由直接拒绝了,给他们减少了很多麻烦。

  朱军支持 何炅困惑

  前一段时间刚刚被自己的名誉权和肖像权弄得头昏脑胀的《艺术人生》主持人朱军对此项规范深表拥护,他认为主持人对于节目来说就是一个招牌,不能因为个人行为影响到节目的信誉,“远离营利性商业活动”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快乐大本营》的当家人之一何炅却对此有所困惑,正在北京拍戏的何炅老师暂时还没有得到相应的通知,作为主持人来说,他表示自己当然会无条件履行广电总局的所有规定,现在他唯一的困惑就是不知道“拍戏”算不算是“营利性活动”。  文/本报记者 赵真臻

评论 | 电视剧场 | 推荐 | | 打印 | 下载点点通 | 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朱军



热 点 专 题
故宫等景点门票拟涨价
第41届台湾电影金马奖
第54届世界小姐总决赛
男人为什么喜欢车
女人与车的美丽约会
地产大腕赶集住交会
一周缤纷家装美图循环
娱乐风月图鉴
岁末读书频道大盘点

 
 
 

影音娱乐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6264700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