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活动实行一套具有中国传统特色的礼仪形式,它是此次选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功夫之星”试图通过这套礼仪来展示源远流长、涵蕴精深的中华礼仪文明,彰显“争而不斗”、“和而不同”的中华武学文化和人文精神;也试图通过推行这套礼仪程式来达到某种社会教化作用,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本次活动的礼制主要由服饰、语言、礼仪三个部分组成,现分述如下。
一、服饰
本次赛选活动的海选阶段不规定统一的服饰,鼓励参选者各出心裁,各
显风格,以达到五彩缤纷、百花齐放之效果。
在达到某一级别时,将采用统一的服装,所有主持人、评判官和参选者,
以及活动服务人员,都必须按照规定着装。所有规定服装都由活动组织机构无偿提供。
服装原则上分为礼服、演练服、比试服、护具四个类别。礼服用于特定的礼仪场合,如集体露面、领授奖品等。礼服要有专置的礼服架,参赛者宣布结果前更衣,着礼服上场。
本次活动的标志图案是“龙形五彩祥云”,服装将突出这一标志。
服装色彩依“五色”区别五大赛区。
最高的胜出者(前三名)行授衣(礼服)礼,礼服特制,称“龙形五彩祥云大礼服”;不同级别的胜出者授于不同的冠。
二、语言
语言主要指大赛中的应用术语,包括所有工作人员的职务名称等。所有的术语,都由活动主持机构制定并正式颁定实行,具体名称待另颁。
为突出中华礼仪文明,活动中一切语言都应遵循“非礼勿言”的原则,在所有的交流、播报和宣传活动中,务求避免使用粗俗词语和低级趣味的插科打浑之类,参选者一律不报低俗的江湖化的浑名绰号,在技术动作的介绍中,尽量避免使用不雅的名称,如廋狗摆尾、化子夾棒之类。
赛场内提倡欢悦正常的喝彩、加油和歌声助威等,反对怪声叫骂、寻衅滋事和故意对立打斗等。总之,力求创造公平欢快、儒雅高尚的现代竞技氛围。
三、礼仪
“功夫之星”的礼仪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日常相见礼,简称“常礼”;第二部分是表演或比赛场合的比试礼,简称“赛礼”。赛场中评判员的手式等,一律按有关《赛事规程》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