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选者年龄须年满18周岁。
2.本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凡进入复选及总决选的选手,在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3.参选者必须不受任何其它合约限制或束缚;未与其他任何经纪公司、唱片或制作公司签定任何契约,如参选者在参选前已经签订业务合同,则其在报名时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4.参选者向本次活动的主办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不存在任何虚假或引致重大误解的内容,并按照主办方通知参选者的日期和地点提前抵达参选地点。
5.晋级复选的选手须提交身份证或护照等证明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6.为了推广活动,凡经主办方操作完成的平面摄影、立体拍摄,如图片、录音、录像等,以及主办方根据需要在自己或他人的媒介(包括但限于报纸媒体、广播媒体、电视媒体、互联网、无线增值业务、广告媒介等)为活动做推广宣传所完成的任何可享有版权的资料,其版权及相关权利均归主办方。并且允许主办方因推广活动等原因无偿使用参选者姓名、肖像和声音或其他类似权利。
7.如因参选者在参选过程中的个人行为,导致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而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选者自行承担。
8.参选者不能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干预选拔进程、操纵或影响选拔结果,不得做出任何有损活动形象的行为。
9.参选者在参选期间举止适当,不做出任何违法或不良的将对本人自身和活动形象主办方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行为。
10.参选期间,不参加除本活动之外任何需要参选者姓名、声音等或要求选手本人出席仪式或公开展示选手本人图像画报以及其他类似形式的活动。特殊情况需征得主办方同意。
11.参选者在整个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办方的宣传计划,承诺将根据主办方的要求进行义务演出及宣传活动。并对本活动的计划、策略严格保密,并按照活动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
12.本活动2006年度活动单元由前期演员选拔和后期电视剧制作两部分构成,预计整体活动时间将贯穿至2007年4月。参选者须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参与整个活动。
13.主办方将负责制订选拔的程序和规则,决定选拔的时间和地点,设计选拔的内容和形式。因外界因素影响,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事项做出相应的变更。
14.各位选手必须随时关注活动官方网站、活动新浪专题、活动新浪博客专题及个人邮箱,活动期间的所有通知将通过以上通道传达。
15.参选者一旦报名,将被默认为已经详细了解本《参选须知》,并同意《参选须知》的所有条款。
16.本须知的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