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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雯丽的经纪人常小姐曾澄清:蒋雯丽不曾为三鹿奶粉做过代言,她是雅士利奶粉的代言人。不过,据央视台《新闻联播》报道,有22家婴幼儿奶粉生产企业的69批次产品检出了含量不同的三聚氰胺,这其中包括雅士利奶粉。
对此,常小姐表示,蒋雯丽代言雅士利奶粉是一年前的事了,“我觉得蒋雯丽不必为这个事负责,因为她代言的那一批没出现问题。代言合约已经在一年前就结束了。”记者追问:“蒋雯丽是否曾经给她的宝宝食用过雅士利奶粉?”常小姐支吾地表示:“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葛优代言“亿霖”主动退还359万余元代言费
2007年,葛优代言亿霖的广告词为“植树造林,首选亿霖”。不少人当时表示,他们是冲着葛优的信誉买了亿霖的树林。此前,北京警方相关人士曾透露,亿霖事件中,葛优虽是代言人,但同时也是一名传销骗局的受害者。葛优接受采访时也认为合作造林是件好事,所以在代言费方面他给亿霖木业公司打了折扣。而且,葛优本人也投资购买了林地。亿霖案案发后,为亿霖集团做形象代言人的影视明星葛优主动退还了全部代言费,共计359万余元。
郭德纲代言“排油茶” 回避代言费价码
2006年,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涉嫌虚假广告,一时闹得沸沸扬扬,至于郭德纲拿到300万天价数字的代言费,企业方和郭德纲经纪人都不承认此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郭德纲发挥着他说相声时的幽默说:“所以我正在试喝呢,先当试验品,要有问题自己先是受害者。”而代言费是否如传言中的天价300万,虽然郭德纲只笑不答,但他表示会把这笔很高的代言费全部用在相声上。
法律界人士认为:明星并无特殊才能识别产品质量
三鹿奶粉事件,在很短时间内震惊了全国,代言明星们引起公众不满,有人要求明星退还广告收入。但有法律人士指出,明星代言三鹿奶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支持这一说法最重要的依据是,根据我国广告法对虚假广告行为的规定,不能认为三鹿奶粉存在虚假广告行为,也不能要求代言者承担法律责任。如果被认定为虚假广告,播发该广告的电视台及其他媒体、广告公司等也难逃其咎。
其次,明星的代言报酬属于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保护,报酬的具体金额不应该成为讨论的话题。有律师指出,对于产品质量,明星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才能或者法律上的义务去进行识别,特别是对三鹿这样的“国家免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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