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于我,便是人生,我的人生、别人的人生。
自打能听懂人话,便与故事不离不弃。
幼年,故事是父母哄我睡觉的最有效手段,闭上眼睛听着故事入眠的幸福,直到今天仍十分留恋。于是,一进入可以独立使用工具时期,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看故事、听故事,小人书很快不能满足我,5岁时囫囵吞枣啃了人生第一本长篇小说《第二次握手》,懂不懂不重要,只要是故事,咱就敢看。
整个少年时代,更是如狼似虎地往肚子里咽下了无数故事,边咀嚼边获取养分,渐渐滋生一个又一个白日梦,那是属于我自己的故事,小到路边的一分钱,大到邻居家叔叔阿姨掐架,都引发我的各种荒唐想象,成为编故事的好材料。
大学,选择了一个写故事的专业,如鱼得水,无比幸福,从此故事即人生,偷窥别人生活有了堂而皇之的名义——观察生活,连同自己各种靠谱不靠谱、纠缠又纠结的感情体验,统统放进故事里,名曰:生活质感。最后,把这混杂了自己及别人生活、或长或短的故事卖给制片方,换成稿费,继续滋养我的故事人生。有朝一日,年华老去,故事的生命力却不减反增,到那时,坐在摇椅上,仍能闭着眼做梦,给儿孙讲我的故事,幸福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