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严格按“语言法”规定大半明星该下岗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2月21日17:30 羊城晚报
如今在影视剧里出尽风头的影视新星,如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标准来衡量,其中的大半将“下岗”,或只能依靠配音演员。
据上海语言文字管理处一负责人透露说,按照我国《语言法》的规定,影视话剧演员的普通话资格考核标准必须在一级乙等以上,而据她估计,有一半以上的演员目前没有取得此一资格。
自;《大学教师指责〈东方时空〉主持人读错字》等报道以后,不少市民打电话反映,相比于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影视剧演员存在的语言问题更为严重。他们说,许多人气很旺的年轻演员经常性地念白字,有的还带有一股港台腔,让他们觉得既好笑又反感。
据悉,按照《语言法》,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的普通话资格考核要达到一级甲等,记者型主持人可以为一级乙等;影视话剧演员要达到一级乙等以上。而现在的演员普遍对普通话不够重视,而把注意力集中在长相和演技上。
影视演员普通话水准普遍不高的原因何在?上海戏剧学院表演系王昆副教授认为,主要是教学上存在问题,有“滑坡”现象。她说,现在一些艺术类学校的学生在读一、二年级时,就到外面的剧组去参加表演,“只要混出名了,学校方面也眼开眼闭,在学分上给予一定的照顾,最基础的台词课没有过关,也让毕业。”她认为,这种风气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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