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清明上河图》尚未开拍便闹上法庭
http://ent.sina.com.cn 2001年02月26日17:26 羊城晚报
电视剧《清明上河图》从筹备至今已历时3年多,投资两亿元人民币搭建的“清明上河图”影视基地也已经在浙江横店落成。就在万事俱备时,合作双方却因合同纠纷打上了法庭。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已受理了此案。
电视剧《清明上河图》是根据李程远的小说《清明上河图传奇》改编的,写的是北宋王朝兴衰历史,反映民间艺人张择端创作历史名画《清明上河图》过程中的生活感受。贵州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天寅影视艺术策划中心制片人张国军,1999年底曾就合作拍摄电视连续剧《宣河风流恨之清明上河图》进行洽商,双方于2000年1月10日签订《委托合同书》。合同约定:金鑫公司委托张国军和天寅影视艺术策划中心拍摄长篇电视连续剧《宣河风流恨之清明上河图》;张国军将已创作完成的文学剧本扩展到约40集;金鑫公司单独出资1200万元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投资200万元作为开拍前的各项准备组织工作、人员劳务费的支出等。
2000年8月份,“金鑫” 将北京天寅影视艺术策划中心及张国军告上了法庭。原告认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天寅中心和张国军未取得《宣河风流恨》著作人的许可,骗取原告的信任,违反合同书的约定,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支取大量摄制经费。去年11月,朝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一审判决原告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胜诉,“天寅”退还“金鑫”投资款140万元,张国军对退还投资款义务负连带责任。但被告天寅影视艺术策划中心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本报记者 栗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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