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青霞买下《窗外》版权 35年后有望在台首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10:4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陈弋弋 实习生段晓燕)原来,让林青霞一炮而红的《窗外》根本没有在台湾公映过,甚至没有在当地出版过合法的音像制品。这部被禁演35年的影片随着导演宋存寿的过世,目前有望在台湾首次公映。据悉,已经归隐的林青霞半年前买下影片版权,有望趁台湾电影资料馆将筹办宋存寿电影回顾展的时机,在台湾首次做公开放映。本报记者采访了台湾著名影评人、金马奖评委梁良,他告诉了记者这部电影的来龙去脉,以及当年台湾人想尽办法看《窗外》的旧事。

  1 《窗外》为何被禁35年? 琼瑶(blog)和母亲的矛盾是主因

  《窗外》是已故著名导演宋存寿的重要作品,也是林青霞首任女主角的电影。这部改编自琼瑶1963年同名小说的师生恋题材电影,1973年拍摄完成后就遭到琼瑶以版权问题制止影片在台发行,也成了宋存寿生前的遗憾。因为琼瑶的母亲认为,女儿写书的目的是为了骂自己。在1964年,由陆建业创办的建业公司买下了《窗外》的电影版权,并将其拍成黑白电影后,琼瑶的母亲躺在床上绝食,琼瑶则在母亲的床前跪了几天几夜,才将此事平息下来。没料到8年之后,陆建业又要拿出《窗外》重拍。但琼瑶母亲此时已患上了轻度精神分裂症。最后,琼瑶同意电影公司继续拍摄《窗外》,但禁止在台湾公演。1973年《窗外》完成后,由嘉禾代理,在香港进行了首映式,并在全东南亚相继发行。林青霞凭其清纯的形象一炮而红,最终成为一代巨星。

  2 当年台湾人怎样看《窗外》?  出国看、买录像带看、非正规放映看

  据梁良介绍,上世纪70年代,台湾国语片在东南亚地区很有市场,“海外票房收入占总票房的60%以上”,因此林青霞有机会“墙外开花墙内香”,好像出口转内销那样,从东南亚红回台湾。

  梁良介绍说,林青霞在台湾的处女作是《云飘飘》,她演女配角。宋存寿导演的《窗外》后,林青霞才真正成为女主角。梁良回忆,当时《窗外》在海外大红后,很多媒体对影片进行报道,台湾人都对影片十分好奇,但当年既没有电驴下载,也没有盗版碟,甚至没有合法的《窗外》音像制品在岛内发行,台湾人为了看这部电影,想了不少办法。“要不就是趁旅游的时候去海外看,要不就是趁电影资料馆做少有的几场非正式放映时去看,还有人去海外买录像带回来约一堆朋友到家里看。”梁良记得,当年能看到《窗外》,是一件十分时髦的事情。

  3 《窗外》何时能重归? 或者就在下个月

  据悉,在不能放映的这些年里,林青霞曾为了导演向琼瑶游说,可惜琼瑶坚持依旧。林青霞解释说:“琼瑶是对事不对人,她对宋导演没有意见,还一度想找宋导演拍电视剧。”去年9月,林青霞返台探视宋存寿,《窗外》台湾版权旧事重提,导演之一的郁正春希望把版权卖给琼瑶,但最后还是林青霞决定自己买下。

  林青霞不愿透露购买《窗外》台湾版权花了多少钱,仅说:“意思意思而已!”前天上午,宋存寿电影纪念展有关人士表示希望能在影展中安排放映这部片,她乐观其成。金马奖方面也表示,将在今年颁奖典礼中设立向宋存寿导演致敬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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