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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被日剧《月之恋人》包下 丢代言千万台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01日09:52  新浪娱乐
林志玲被日剧《月之恋人》包下丢代言千万台币

林志玲

  新浪娱乐讯 北京时间6月1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攻日让她知名度大涨,但却也付出了代价,她整个6月全被《月之恋人》剧组包下,出席、代言活动一律婉拒,粗估1个月损失台币近千万元。

  《月之恋人》昨晚(5月31日)播出第4集,林志玲在剧中以名模姿态,身穿露肩小礼服,演出欢笑、流泪的广告。剧末,木村拓哉直接一把抱起林志玲,下集预告甚至有木村与林志玲一起在饭店过夜的画面。

  6月是秋冬发表旺季,林志玲凭着日剧《月之恋人》已晋身亚洲巨星行列,许多人捧着大笔钱想找她出席活动,但都未果,经纪公司表示相关活动只能从7月开始排起。

  厂商透露,林志玲活动价码台币100万元(约人民币20万元)起,只要是昔日曾合作的厂商,都未调涨,但新接案的行情已从120万元台币起跳。

  林志玲的经纪人范清美指出,6月都在赶拍《月之恋人》,因此除了早已敲定的工作、以及电影《决战剎马镇》的宣传外,暂时未接新的工作,至于损失,她笑道“没算过”。对于外传的涨价,她表示目前价码没有任何调整。

  对于《月之恋人》的结局,网络猜测满天飞,由于木村拓哉曾在广播中,暗指第7集中,社长座车将被建筑材料砸中,引发网友猜测林志玲饰演的秀美将会去世。范清美则说不知道未来剧情内容走向。(俐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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