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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等三人否认控罪 案件延至2011年6月21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3日11:00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11月23日,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思潮广告制作及思潮出版社董事丛培昆,及无线电视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被控串谋诈骗等5罪,早上在区域法院提堂。3名被告均否认控罪,案件排期至2011年6月21日开审,预计审讯需时20日。

  据悉,届时控方将传召30名证人,包括24名无线电视艺员、经理级人员及其他相关证人,与6名廉署人员,也会呈上廉署人员与陈永孙会面录影。据悉,各被告继续获准以10万元保释。

  陈志云在早上8时40分现身法院,精神饱满的他保持笑容。陈志云在法庭上否认控罪。法官宣布案件押后至2011年6月21日再次开审。

  而陈志云等人分别约十时三十分步出法庭,在场的记者一见立即蜂拥而上,场面一度十分混乱。jzb/文 TUNGSTAR/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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