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受贿及诈骗案,昨日进行第3日聆讯,陈志云早上抵达法庭时,未见艺人好友王喜同行。而思潮前员工作供时表示,收取活动赞助费后将其中的八成开支票交给陈志云。
新书印商标介绍产品
2010年2月,佘诗曼、杨怡、杨思琦、陈敏之及陈倩扬五名TVB花旦出席新书签名会,名为是为陈志云新书提供“友情支持”,但陈志云及丛培昆涉嫌向五位花旦隐瞒了上述活动的商业性质,并利用花旦的市场价值向商业机构收取费用。赞助陈志云新书及有关宣传活动的钻饰公司传讯部董事杨美宝前日供称,早在2009年12月,思潮出版社的职员Kenneth就联络她,表示其钻饰公司可成为发布会独家礼品赞助商,后改称可做独家赞助人。
商讨期间,对方又表示陈志云可到该钻饰指定的分店拍摄两分钟短片介绍产品,并安排于发布会时在商场所有电视播放,书中亦有10页会介绍该钻饰产品。当时也曾提及有艺人出席活动,但并无说明是谁。双方最终签约落实,钻饰公司赞助30万元,可获新书冠名,公司标志和名字会出现在封面上,书中部分颜色采用公司常用的紫色。思潮则负责安排五位艺人出席,并点名其中三人为佘诗曼、杨怡和黎耀祥,而最终出席的还有杨思琦、陈敏之和吴雨霏,王喜则是主持。杨美宝指出,虽然艺人只会出席同场生命热线的义卖活动,不会到该钻饰品牌的销售柜位,但艺人上台时观众会看到品牌标志和提及公司名字。不过杨也承认,整个活动中未有与陈志云直接联络。
昨日,钻饰公司传讯部助理经理陈雅慧继续供称,当时他们与思潮广告公司达成协议,同意以30万元港币赞助陈志云的新书及发布会,并由思潮广告公司包揽及筹备所有事项。
丛培昆称志云为师父
而代理该活动的思潮广告公司前办公室主任何黄明明作供时就表示,收到该钻饰公司的赞助费后会扣起两成作服务费,其余八成归陈志云。她又指,思潮董事丛培昆曾向她表示,可在陈志云的私人时间安排活动,但活动不能与陈的正职有利益冲突,如果涉及其他无线艺员,思潮会致电无线艺人部查询价钱及档期,与赞助商各有一份合约,而艺员的合约都会由无线资源总监乐易玲签名。何黄明明还表示,第二被告丛培昆曾称陈志云是其师父,教授他经营生意的方法及投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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