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媒体报道,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与另两人涉贪污案,法庭下周一开始传召无线高层,集团总经理李宝安将是首名无线证人。陈志云一方提早出招,除了揭发李宝安一直派遣直属于他的公司律师到庭旁听甚至笔录,担心影响聆讯外,代表陈志云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向法庭指明只要求控方传召黎耀祥,陈志云无需与佘诗曼等五名花旦当庭对质。
李宝安亲信被当庭踢爆
前天案件聆讯踏入第六天,代表陈志云的资深大律师谢华渊在庭上突然踢爆,指原来自聆讯首日,李宝安已派出属下无线律师陈树鸿及其女同事到庭,笔录证人作供内容,两人当日仍然在庭上。部分法庭旁听人士及记者闻讯哗然,不禁窃窃私语。谢指由于陈树鸿职位直接向李汇报,不知他如何处理得来的证供,担心或有其他证人得悉庭上数据,有违法庭程序,影响审讯。谢形容情况不幸,希望无线律师停止抄录笔记,以及交代抄录证供的去向。
控方资深大律师郭栋明对辩方举动颇有微言,认为若辩方早知此事,为了公正应及早向法庭披露,而非事隔多天才投诉。不过控方亦认为上述指控严重,涉及藐视法庭。控方其后查证,指无线法律部曾向法庭申请两个旁听席,获法庭书记安排坐在最后一排律师席,承认此安排非常不理想。最终法庭命令两人改坐公众席,两人无奈站起。散庭后,廉署人员立即与两人接触,并在会议室内商谈了约10分钟。
陈志云庭外称,聆讯首日曾与陈树鸿打招呼,但不知他身旁的女职员是谁。记者问他是否亲自揭发此事,他笑而不答。再问他“是否你的律师比较醒目”,他才回答:“是啦是啦。”据悉,辩方至前天才意识到陈树鸿直属李宝安,故才提出质疑。
无线回应理所当然
香港律师梁永铿指,除记者或得到法庭批准的人士外,一般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在刑事案审讯期间,在法庭内抄写笔记。即使个别律师有向法庭申请记录笔记,但如笔记用作转交将要出庭证人,就有可能影响到该证人供词的可信性,譬如参考已作证人的供词,可用作“夹口供”,对被告构成不公平。梁指,涉将证供转交即将作供证人,或构成藐视法庭。
而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响应称,法律部主管陈树鸿负责公司所有关于法律程序的事宜,由于案件涉及无线电视,故陈树鸿出席聆讯旁听是理所当然。他否认陈树鸿直接由李宝安委派到庭。曾醒明又指出,事前已向法庭申请旁听,亦否认陈有抄笔记,他强调:“他有专业知识判断在法庭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 (东东)
话你知
“陈树鸿”是谁?
据数据显示,英文名Desmond Chan的陈树鸿,1994年获事务律师资格,原在有线电视任职,参与多份独家播映权的合约撰写工作。去年李宝安亲自出马,成功邀请陈过档无线法律部担任主管。
顺便说说
仅传召黎耀祥一人
经过6天聆讯,控方已完成传召赞助商及思潮员工这两组证人,休庭两天后,下周一将进入案件高潮,会开始传召无线高层、职员和艺人。最受瞩目的艺员证人名单,原包括黎耀祥及五名花旦,不过陈志云一方最终表示只需传召黎耀祥盘问,而丛培昆阵营则希望盘问佘诗曼和杨怡,其余花旦陈敏之、杨思琦和陈倩扬估计无须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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