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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案聆讯 李宝安指陈永孙无权签署外判合约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04日14:36  新浪娱乐
无线集团总经理李宝安4日上午为案件作证 无线集团总经理李宝安4日上午为案件作证

  新浪娱乐讯 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贪污案,4日上午在区域法院进行聆讯。无线集团总经理李宝安作供时表示,09年“翡翠歌星贺台庆”由案中另一名被告陈永孙负责与赞助商联络,陈曾在会议上报告无线将有450万收入。但李宝安去年才知悉节目中部分处理物流的工作外判给思潮广告公司,他表示当时感到惊讶,认为无线有能力处理有关工作,毋须外判予思潮,又指陈永孙无权签署合约。太阳/文并图

(责编: 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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