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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涉嫌贪污案续审 三被告控罪表面证供成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6日08:13  新浪娱乐
陈志云涉嫌贪污案续审 陈志云涉嫌贪污案续审
王喜陪陈志云一同出席审讯 王喜陪陈志云一同出席审讯
丛培昆(左一)出席庭审 丛培昆(左一)出席庭审
陈永孙现身 陈永孙现身

  新浪娱乐讯 昨天(7月25日),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等三人涉贪污案进行续审。早前共传召过30名证人,并曾传召无线艺人黎耀祥作供,而法官亦裁定三名被告全部控罪表面证供成立。案件完成传召证人程序,控辩双方25日起进行结案陈词,预计需时两天。

视频:陈志云贪污案再续审 今起进行结案陈词 媒体来源:新浪娱乐

  昨天早上约8时50分,陈志云携艺人王喜抵达香港湾仔法院,其余两名被告丛培昆、陈永孙先后抵达。一开庭,第三被告陈永孙代表律师即呈上82份品格证人供词作辩方证物。

  随后控方开始结案陈词,控方律师表示第一被告陈志云并非以无线电视代理人身份出席活动,即使陈志云以名人身份出席,但他的行为与无线电视业务有关,故牵涉罪行。控方亦表示,当日播出的《志云饭局》画面字幕显示陈志云是无线总经理的职衔,而法官则质疑此字幕会否是后期制作时加上的,而陈志云自己也不知是以该身份出席。但控方则指,大家自然会联想起陈志云是无线总经理。

  控方又表示陈永孙在《翡翠歌星贺台庆2009》活动中与思潮公司签约时实际上已知道新濠天地是唯一的赞助商,但却表示仍在寻找赞助,被认为合约是刻意捏造以串谋骗取款项。

  中午休庭。下午2时24分,陈志云从湾仔君悦酒店享用完午膳回湾仔法院。

  陈志云案下午续审,由辩方陈志云代表律师展开结案陈词。陈志云代表律师指出思潮公司一名员工错误地将支付予陈志云11万2千的单据上写成为出版新书的酬劳,令陈志云误以为该笔款项为新书酬劳而非出席活动的报酬。

  陈志云代表律师完成结案陈词,其余两名被告代表律师会于今日开(26日)始结案陈词。

  陈志云于昨天下午5时48分离开湾仔法院。虽案件尚未完结,但陈志云在步出法庭大门时,依旧笑容满面,可见心情并未受影响。TUNGSTAR/文并图

(责编: 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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