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的野蛮女友”的版权被推到了激烈的论战当中。此间,关于原作者的署名伪造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此矛盾可能要转到法庭方可解决。
7月1日在上海上海举行的“我的野蛮女友”电视剧和网络游戏制作发布会当中,韩国的K1 film表明将和中国上海电影艺术学院共同制作“我的野蛮女友”电视剧版本,9月开机。而在明年上半期韩国游戏公司game zedai将开发“我的野蛮女友”网络游戏版本。
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我的野蛮女友”版权在谁处。
2001年,车泰贤,全指贤主演的电影“我的野蛮女友”不仅在韩国突破490万票房,且席卷亚洲,达成此业绩的“新电影”娱乐公司主张,除去部分出版物的附加版权以外其他所有权利均在自社。
相反,最近与“我的野蛮女友”原作者金虎植联手的K1 film则主张,版权是属于自己的。作家金虎植表示:“只把‘我的野蛮女友’美国重拍版版权让给了美国dreamweeks,此外的所有电视剧或者电影续集,歌舞剧等等的版权全部在于自己本人的手上。”
关于版权的论战于5月12日pefermint entertainment公司发表报道资料;“与电影‘我的野蛮女友’原作者金虎植签约,并参加16集电视连续剧的剧本工作”,由此浮出水面。
Pefermint entertainment为k1 film的合作公司。
对此,在5月23日“新电影”娱乐公司反驳:“2003年7月18日新电影和美国dreamweeks film签订电影重拍版权合同的时候,与金作家曾签到除出版物以外的其他附加版权的权利全部转让给新电影娱乐公司的合同,所以没有拍摄续集的权利。”
接着,game zedai出面,并于6月27日发表“新电影没有‘我的野蛮女友’版权”为题的报道资料,并主张,“新电影5月23日的主张全无根据,新电影当作证据提出的2003年7月18日的合同书上的
英文签名KIM并不是金虎植作家的,金作家从未曾在此同意书上署名过,2006年2月才得知此合同书的存在,我们推定此资料是伪造的。”对此,7月3日,mirror vision公司发表言论称“原作者金虎植作家的主张并非事实”。
Mirror vision是代理新电影娱乐公司与dream weeks签订“我的野蛮女友”重拍版合同的电影公司。
Mrror vision称“签订重拍版合同的时候,包括金虎植作家在共4方参加的‘Omnibus letter agreement regarding 'Sassy Girl''的同意书上签过名。”“此过程当中,对于当事人说明过同意书内容和进行过程,并完成了署名,且对当事人分配了收益,于是无法理解金虎植先生的主张。”
在双方主张对立的如此尖锐时,矛盾的重点转移到了在同意书上签署的‘KIM’是否伪造的。但是双方都在与海外国家进行“我的野蛮女友”商业化进程的现在,无论谁对谁错,关于“我的野蛮女友”韩国娱乐界的信用度将受到致命伤。(天雅/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