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意见》,发挥优秀青少年影视作品在青少年成长中的作用,现由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北京市文化局联合主办“2005年青少年影视剧优秀剧本和创意征集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及宗旨
通过本次征集活动,动员各方面创作力量,推出一批思想健康、主题积极、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艺术精湛的青少年影视剧剧本和构思独特、题材新颖的优秀创意,并将其中的优秀剧本投拍成品,向广大青少年献上为他们所喜爱的优秀影视作品,充分发挥青少年影视剧在培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塑造高尚品德方面的独特作用。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市委
北京市文化局
协办单位:北京市作家协会
北京电台
北京电视台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
北京儿童艺术剧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征集活动由主办单位联合组成“2005年青少年影视剧优秀剧本和创意征集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评选委员会和办公室。评选委员会负责组织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工作。办公室在评选委员会指导下,负责日常的征集工作。
1、组委会组成
主 席: 北京市委副书记 龙新民
副 主 席: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蔡赴朝
委 员:北京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学勤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赵东鸣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李春良
2、评选委员会成员
评选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学勤
评选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赵东鸣
艺术顾问:北京作协主席 刘恒
专业儿童文学作家
3、组委会办公室
主 任: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李春良
副主任: 北京市市委宣传部文化处处长王文光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处长李米莉
办公室成员:由主办和协办单位工作人员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地点: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北京建外大街14号。
联系电话:65155002
联系人: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陈 瑜
电子信箱:xgch@bjrt.gov.cn
三、征集要求:
(一)征集范围:
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所有致力于青少年题材影视剧创作的个人和集体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二)剧本要求:
1、主题积极,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
2、此次活动所征集的影视剧本,体裁不限,可为电影剧本或电视剧剧本(长、中、短篇均可),题材鼓励丰富多样,历史的、现实的、童话的、科幻的等均可。作品应为规范的剧本样式。
3、应征作品均须是未拍摄过、没有版权争议的。
4、改编作品必须随稿附上原作者授权书复印件。
(三)创意要求:
1、主题积极,内容健康,题材新颖,构思独特,适合于以电影、电视剧的形式表现。
2、创意阐述字数不能少于5000字。
(四)征集起止日期:
本次作品征集活动自2005年3月1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05年9月30日。
(五)参与方式:
来稿需文字稿和电子稿各一份,其中文字稿必须为电脑打印稿。可以用信函邮递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信封正面及电子稿标题应注明“青少年影视剧剧本和优秀创意征集活动”。来稿一律不退。
征稿请寄: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4号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管理处
邮编: 100022
电子信箱:xgch@bjrt.gov.cn
四、征集方式
为保证所征集剧本的专业水准和艺术质量,同时确保通过本次征集活动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为广大青少年所喜爱的影视剧,剧本征集拟采取向社会广泛征集和向专业剧作家、影视制作机构定向约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社会征集。由本次活动组委会,在全国和北京市各大媒体上公布优秀剧本和优秀创意征集方案,并通过媒体的集中宣传,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本次征集活动中,最终评选出优秀作品并给予奖励。
2、定向约稿。由本次活动组委会向专业作家、教育专家、青少年观众、家长等相关人士征询和确定选题后,约请影视剧作家或制作机构执笔完成,约稿作品均视为已获得本次剧本征集活动的入围奖。
五、奖项设置:
1、最佳剧本三部,奖金各20--30 万元人民币;
2、入围剧本奖十部,奖金各2 万元人民币;
3、优秀创意奖10名,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
六、播出、放映和后产品开发
经本次征集活动推出并拍摄完成的作品,电视剧优先在北京电视台播出、电影优先在北京市电影院线公映。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机构,优先享有后产品开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