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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岁的天空》金莎不愿再做“蓝菲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2日08:25  华商网-华商报

  最近在各家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十八岁的天空》,让不少人记住了校园美女蓝菲琳,不少人觉得这个蓝菲琳和歌手金莎长得非常像。昨日记者了解到,原来蓝菲琳曾是金莎的艺名,现在金莎希望能用回本名。

  新人出道,艺名一直是经纪公司煞费心机研究的课题,为吸引眼球,各种奇怪的名字层出不穷。当然也有不少艺人在成名后用回了本名,比如王菲就从王靖雯改了回来。现在面临这种苦恼的还有金莎。她告诉记者,曾经改名叫蓝菲琳,三年前拍摄过电视剧《十八岁的天空》,但是她并不喜欢这个艺名,觉得并不能表现真实的自己,她希望大家记住她的本名———金莎。出唱片之前,金莎主动提出要用回原名。为了让所有的工作人员及时纠正名字,公司特意设立了奖惩措施,老板叫错一次,罚款100元,工作人员叫错,罚款20元,所得罚款用做旅游公积金,短短一个星期,罚款就达到了近万元,而这批罚款中有近九成是老板们贡献的。

  据透露,今年金莎除唱歌外,还会接拍两部偶像剧,其中一部是根据金莎与师兄林俊杰合唱歌曲《被风吹过的夏天》改编而成,金莎、林俊杰分别担任男女主角。本报记者 刘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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