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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号码搬上电视剧 机主告发行方侵权败诉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9月25日03: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郭志霞)因自己的手机号码恰巧出现在电视剧《中国刑警——九月风暴》中,导致生活受影响,陈先生为此将相关影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海淀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陈先生称,由被告云南润视荣光公司拍摄的电视剧《中国刑警——九月风暴》第22集中,刑警队长女儿的男友说出了139*******的手机号码,屏幕上打出相关字幕,巧的是,
他自己的手机就是这个号。该剧播出后,陈先生接到全国各地追星族的电话和短信,他不回复,甚至还招来对方辱骂。

  陈先生认为,被告拍摄、广播、出版发行该剧的行为对自己构成侵权,要求经济和精神赔偿10万元。被告则解释,这个号码是剧组的编剧根据自己的生日编出的号码,现已在剧中取消,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润视荣光公司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在制片过程中并不存在侵权行为,驳回了陈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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