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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秀节目惹上商标纠纷 民间星光大道要告央视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1月22日09:35 上海青年报

  央视知名平民选秀节目“星光大道”陷入商标纠纷,被指侵权。昨天,北京星光大道影视公司董事长韩骏向记者透露,已经向央视3套“星光大道”节目组发了律师函,将起诉央视侵权,并对制片人葛延枰也要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2005年发现竟然有两条“星光大道”

  据韩董事长透露,早在2003年7月9日,公司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星光大道”,2003年举办了全国范围的“首届星光大道青年演员表演大赛”。

  2005年1月7日,国家商标局对该公司注册的“星光大道”商标发出初审公告,但是在公告结束的最后一天,央视提出了异议,央视的“星光大道”选秀节目在2004年10月开始在全国首播。

  韩董事长透露,“在2005年1月7日以后,我们主动跟央视的法制处进行过联系,也和节目制片见过面,但是始终没有解决。无奈之下,今年7月份我才发了正式的律师函,至今也没有得到回复。现在,我只能站出来起诉央视,给自己讨回公道,不能店大欺客”。

  央视表示绝不给“星光大道”改名

  面对民营公司的“侵权”质疑,央视“星光大道”也有自己的看法,坚持不会让“星光大道”更名改姓。该节目主持人毕福剑在电话中一再向记者强调,绝对不会放弃《星光大道》:“我们投入了那么多人力、物力、财力,这个节目也都深入人心,有了巨大的无形价值,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我们都绝不会放弃这个名称。”至于节目在筹备前,央视是否在网络或者商标局查询“星光大道”的使用状况,具备一定的法律版权意识,毕福剑则表示自己并不知道,也不太清楚居然被别的公司已经注册了。

  不仅告侵权还要告央视制片人诽谤

  注册“星光大道”多年,至今才浮出水面要起诉央视,不禁让这家影视公司在蒙上乘机炒作的嫌疑。而《星光大道》制片人葛延枰也曾公开说:“早在1998年,央视的《星光无限》栏目就曾设置过一个叫《星光大道》的板块,就是2004年10月开始创办《星光大道》的原型。那个公司在这个时候表示要采取法律手段,这无法不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在进行一种自我炒作。”对于这样的言论,韩董事长则十分气愤,当即向记者表示:“当年他们的星光大道板块大家都不知道,根本没任何意义,我们注册在前,他们节目在后,谁在侵权显而易见。这次我不仅要告央视侵权,还要告葛延枰,他侵犯了我的名誉,炒作这个词是有贬义的,对我的公司以及个人都造成伤害”。本报记者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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