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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歌手状告春晚导演歧视新人 索赔精神损失费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12月12日14:56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肖东)刚刚进行完三审的央视春节晚会导演组,在被台领导因为不满而训斥之后,又被搅入了2007年春晚第一案,春晚导演组也莫名其妙地成为被告。

  记者了解到,一位来自南方的青年歌手丁汀(blog)以春晚导演组“不作为”为理由,向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讼书,将春晚导演组告上了法庭。

  记者通过媒体同行了解到,丁汀是一个青年歌手,从4岁开始他就学习乐器,12岁开始学习创作。作为一名歌手,丁汀梦想自己有一天能站在春晚的舞台上,为了这个梦想,他还为春晚量身打造了一首《爱应该快乐》,但是这首歌曲连初审都还没过就给毙了。

  因为歌曲被春晚导演组“枪毙”,导致丁汀的愤怒:“我觉得并不是我水平不够好,而是因为我名气不够大。”丁汀认为,自己作为新人非常符合今年春晚提出的“推新人”计划,但是导演组却对他们这些新人置之不理:“现在的导演们去‘拜码头’的,依旧还是往年的那些‘大牌’,对我们这些新人根本就存在观念上的歧视,仅仅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的工作就是失职的。”

  为此,他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将春晚导演组告上法庭,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7元。

  春晚回应:努力工作 有目共睹

  对于丁汀要与春晚导演组对簿公堂一事,记者今晨致电2007年央视春晚节目组,对于“不作为”的提法,策划秦新民表示不敢苟同:“实际上我们的努力工作是有目共睹的。”

  春晚剧组认为,从春晚启动到现在,春晚剧组不知道开了多少次会,进行了多少场讨论,经常是熬夜加班。在今年筛选节目 中,导演组曾经不辞劳苦地奔赴于四川、贵州、东北进行节目考察。

  而金越(blog)导演表示,为了压缩资金,导演组现在外出一般都不坐飞机头等舱了。

  春晚剧组认为,可以理解这名选手的心情,春晚考虑“老面孔”多一点,主要是因为他们已经得到了观众的认可。如果这个歌手的作品确实是好的,我们肯定也不会排斥。

  对于目前春晚引来的官司,他们认为现在还不是通告媒体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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