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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释“主旋律” 不等同革命历史题材(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4:04 中国新闻网

  【制作人】损失将不可估量

  禁令在前,长期靠制作非主旋律剧生存的影视公司无疑受震最大。22日,四川昊天影视公司老总杨帆表示,2004年他们就曾因为黄金档不能播出涉案剧而停拍了数部电视剧。“现在我们也会因广电总局的新文件,改变一些拍摄计划。这对我们这些主旋律剧拍得不多的公司影响是非常大的。”

  杨帆算了一笔账:“一部好的电视剧投资至少要16万元1集,电视剧能否赚钱主要靠电视台的黄金时段广告来支撑。电视剧安排在黄金时段播出,可以卖3万元1集,但如果安排在非黄金时段就只能卖2000元1集。如果电视剧不能在黄金时段播出,肯定是亏本买卖,我们绝对不会做。”

  不过,曾制作《北京人在纽约》、《荣誉》等大剧的央视著名制片人李功达并不着急。他称,今后他将转型多拍摄一些主旋律电视剧。李功达说:“这对我的影响不会很大,作为一个编剧、制片人,要尝试多种题材的电视剧才更有挑战性,其实任何题材剧都不缺观众和资金回报。”

  【导演】呼吁电视剧立法

  下午,记者拨通了导演张建栋的电话,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是十分着急。张建栋说自己十分能理解制片方的心情,“那些正在拍的和拍了一半的非主旋律电视剧,肯定是最大的受害者,电视剧不在黄金时段播放就意味着亏本。”张建栋称,有关部门在处理方式上欠妥当,“电影界一直在呼吁立法,其实电视也应该立法。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审查和法律手段,将那些不符合主流的作品剔除出去,但不能一刀切。”

  【专家】地方电视台受益

  一些导演对广电局的主旋律题材范围提出疑问,“主旋律题材的具体定位和界线是怎样的?什么是真正的主旋律电视剧?我们希望广电局出台一些细化的标准。”

  所谓几家欢喜几家愁,虽然上星卫视、电视剧的制作出品方受到影响,将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但地方电视台将是此规定的最大受益者,湖南师范大学刘教授认为,“地方电视台购买电视剧时,少了卫视的强大资金竞争,有更多选择优秀电视剧的机会,地方电视台在价格上也会增加自主权。”

  【观众】部分受访者赞同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长沙市民,他们大都对广电总局的此项规定持观望或赞同态度。

  一位中年观众表示,“我们很感谢广电总局的这个规定,现在电视台晚上8点左右放的电视剧,不是婚外恋,就是砍胳膊、剁手指,对青少年影响极坏。如果放主旋律电视剧的话,我们就不用担心小孩学坏了,还可以陶冶他们的爱国情操。”部分年轻观众认为对自己的影响不大,反正非黄金时段一样可以看到自己喜欢的电视剧,“如果电视台不播,我们也可以买碟看。”少部分观众觉得,“对电视台播放什么电视剧,国家不用过多限制,一刀切是不是会对电视剧市场的发展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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