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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德纲被诉诽谤案宣判 证据不硬庭审无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5日14:43  西安晚报
郭德纲被诉诽谤案宣判证据不硬庭审无罪(图)

郭德纲被判无罪心情好。

  因在网络上发表文章称自己的师傅杨志刚存在“家中装修公款报销”等问题,郭德纲(blog)被杨志刚以其涉嫌诽谤罪为由,提起刑事自诉。昨日北京大兴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证据不足,故郭德纲不构成诽谤罪。

  庭前频抖包袱

  宣判时间定在上午9时,但8点半不到,郭德纲就和律师一起走进法庭。见时间还早,郭德纲和律师聊起天来,聊到兴奋处,郭德纲哈哈乐出了声。

  “您坐在被告人席上的感觉怎么样啊?”有记者凑过来采访郭德纲。“要不您上来坐会儿,感受感受!”郭德纲不假思索地回了一句。

  见这位记者被“回击”得有些不知所措,郭德纲连珠炮般抛出了一大串问题:“你是哪个媒体的啊?干了几年啦?开车过来的坐车来的?早点吃了吗?”这一大段即兴的“反采访”,逗得在座的人都乐了起来。“代我问你们领导好!”郭德纲最后又补了一句。

  郭德纲被判无罪

  9时,大兴法院主审法官走进法庭,郭德纲赶紧回到被告人席。这时,法庭里的照相机和摄像机又重新聚焦到被告人席上。“不要光拍我,也拍拍那边,别歧视他们!”郭德纲来了这么一句。这时记者才注意到,原告一方还没来人。

  法官在原告方未到庭的情况下作出缺席判决。该判决认为,“经查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在文章中虚构了时任文化馆馆长的杨志刚用公款报销装修自己的房屋及与女同事同居的事实,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郭德纲的上述行为达到了严重(程度)。故被告郭德纲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据此,法院对该案件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郭德纲无罪。二、驳回自诉人杨志刚要求被告人郭德纲附带提起的民事诉讼。

  宣判结束后,记者们蜂拥而上将郭德纲围了个严实。“谢谢大伙儿了,让大伙儿跟着担心受怕,起那么老早!”在法律文书上签完字,郭德纲跟记者客气了几句,便和律师匆匆离开了法庭。

  郭德纲输了“道德”?

  就在大兴区法院刚刚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不久,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晓原就在自己的博客中撰写了一篇题为《郭德纲赢了官司,却输了“道德”》的博文。

  刘晓原律师认为,法院已经认定了郭德纲部分言论存在虚构,虽然因“情节不够严重”而赢了官司,但从道德层面来看,郭德纲虚构事实对自己原来的老师加以“攻击”,“不能不说郭德纲已经忘记了社会道德”。(王文)

  案件回放

  去年3月,郭德纲在网络上发表《我叫郭德纲》一文,其中详细叙述了自己在天津红桥文化馆的学艺经历。

  文中披露了其师傅兼馆长杨志刚“家中装修公款报销”、“整治郭德纲逼其扫厕所”、“与女同事同居”等若干作风问题。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经郭德纲本人同意,发表在一些平面媒体上。去年4月,杨志刚把郭德纲告上法庭。

  杨志刚认为,这些带有人身侮辱性质的诽谤性文字在社会上广泛流传,给他的名誉和声望造成了极大伤害,遂以郭德纲涉嫌诽谤罪为由,到法院对其提起刑事自诉,要求郭德纲承担诽谤罪的刑事责任,并向自己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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