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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差大臣》注水官司逆转 李保田终审败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1:40  北京晨报
《钦差大臣》注水官司逆转李保田终审败诉(图)
纵是“钦差大臣”,也有力所不逮时。

  晨报讯(记者 刘鹏云 颜斐)李保田起诉北京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违约一案近日有了终审结果,法院驳回了李保田要求时代春天赔偿190万的要求。记者随后也采访了李保田的经纪人窦海军,他表示虽然是终审判决,但是对这个判决很不满,称“这是一个不公正的结果”,并会在适当时候向媒体公布《钦差大臣》剧组和时代春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黑幕。

  时代春天法律顾问卢律师表示,“6月 1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二审判决,民事案件的二审就是最终判决,没有再次上诉的可能。《钦差大臣》这个剧是按30集签的工作合同,最后剪辑是33集,所以判决时代春天付给李保田多出3集的劳务费用30万元。而在合同中规定李保田是该剧演员兼艺术总监,但他没有履行义务,没有参与后期制作和配音工作,所以要返还时代春天30万元。法院同时驳回了李保田其他要求,包括他提出索要190万的赔偿。本案的诉讼费用由李保田和时代春天共同担负。去年一审是判决李保田胜诉,时代春天需要赔偿他190万,这次二中院撤销了这个判决,从这个角度讲可以说李保田败诉了。”

  卢律师还表示,“接到这个结果,我们谈不上高兴,这件事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是两败俱伤,没有谁输谁赢。我们多次向李保田提出和解,他始终不接受,非要190万的赔偿,最后一分钱没有拿到,反而要负担两万多元的诉讼费用。我们公司为这个案子,也牵扯了很多精力,完全没有必要。我觉得制作公司和演员是鱼水关系,电视剧集数超出预期是一个普遍现象,但不是每个剧组都打官司,说明这个问题可以平心静气地解决,我们也会通过这个事吸取教训,但不会再和李保田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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