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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玫对话《凤凰非常道》 谈红楼选秀风波(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14:16  新浪娱乐
胡玫对话《凤凰非常道》谈红楼选秀风波(附图)

胡玫

  新浪娱乐讯 昨日凌晨,胡玫导演接受《凤凰非常道》主持人何东(blog)专访,再度对“红楼选秀”表态,鉴于选秀结果不理想,胡玫不排除另起炉灶的可能。以下为对话实录:

  1、八卦谣言满天飞

  记者:我的“凤凰非常道”预约采访约你这么久,你一直都不接受。结果英国的《泰晤士报》一约你就接受,这是不是有点崇洋媚外的意思?

  胡玫:嗨,你误会了!最近一是太忙,正忙着《铁血.坚持》的后期制作,分秒必争。第二你知道我并不善于与媒体多打交道。更何况,现在的娱乐八卦环境,也让我很难适应,所以尽量少说为佳。而《泰晤士报》来函预约采访也约了很久;它是一家具有国际权威、公信力很高的英国报纸,所以我同意接受它的采访。

  记者:“红楼选秀”总决赛结束都快一个月了,可现在的八卦新闻,仍然频频不断。你看,网络八卦,连胡玫在温都水城嚎啕大哭的谣言不是都出来了!其实,作为新版《红楼梦》的总导演,你有必要出面正式说明一下自己对这次选秀的立场和态度。

  胡玫:最近谣言是不少,由它去吧。你想问什么问题?

  记者:我听说,通过这次选秀,北京台还有其它参与选秀活动的公司和企业,大大捞了一笔。据说,他们从这次活动当中,赚了上亿元的广告费和赞助费。我还听说提供赞助的“江中亮嗓”也没吃亏,它的产品都几度脱销了。

  我想问的第一个问题是:通过这个“选秀”,你在经济上有所得么?

  胡玫:这个选秀应当说是一次相当聪明的商业策划。但是,对这方面的商业详情我并不了解,也不关心。应当说的一句公道话是,至少这些钱并不是从选秀报名者身上赚得的,因为选秀并不收报名费,主办方还以赞助方式为参选者免费提供食宿交通和培训、游览等。

  2、我始终远离这场“选秀”

  记者:那我想冒味地问一句,作为本剧导演,你是否也介入了这些商业策划及具体操作?以致这些选秀利得是否与你有关?

  胡玫:绝对毫无关系。不仅如此,我现在必须向社会公众明确说明:“红楼选秀”活动,既不是出自我的创意,也完全不是我感兴趣的活动。由始至终,这个活动在法理上和经济上都与作为总导演的我没有丝毫半点关系。

  根据我与中影集团签署的承制、执导合同;条款中根本没有约定作为导演的我必须参与选秀,或者承担必须使用选秀者出演的责任和义务。

  所以从选秀一开始,我就已向媒体公开申明过:此次选秀与我后边的拍戏无关。其实整个选秀活动,我一直很少参加,公开表态也很少,这就是想暗示我对这个活动并不关心、不感兴趣。

  记者:但在整个“红楼选秀”过程当中,始终打出的都是你的招牌。后来选秀的炒作声势越搞越大,而且还对外造成了这样一种印象:似乎只要被选出来的人就代表着民意,你作为导演你非用不可。他们为什么这样作?

  胡玫:这是他们自己搞误会了。他们以为作为导演我不过就是打工的,必须服从投资方。就因为这,后来迫使我不得不公开发声表示:选秀与我的拍戏无关。你选你的,我拍我的。选出好的、适合角色的,我就用。不好的、不合适的,你选了我也不会用。

  3、是否涉嫌“商业欺诈”

  记者:结果人家就急了。你的声明引起选委会的激烈反应,甚至还有人威胁,要诉诸法庭。总之你必须接受选秀选出的选手。

  当时,你与“红楼选秀”方之间的矛盾,已经相当公开化了,也受到媒体的高度关注。

  胡玫:但是,我内心平静的很。当时我在江西拍戏。我只把有关文件资料提供给我的律师,他们告诉我,他爱告谁就告谁,这根本就和我本人无关。

  因为第一,我没有从“红楼选秀”里获得任何经济利益,第二我也从未与选秀方签订过任何参与选秀以及承诺或保证性的合同。

  记者:问题是,选秀方,他们是否与赞助企业、选手签过这一类合同?比如做了必须使用由企业推荐或选出来的选手的承诺或保证。因为如果有这种承诺和交易,这就涉及到了所谓的“内定”选手问题,所谓“商业欺诈”问题,以致传的沸沸扬扬的所谓“黑幕”问题。

  胡玫:选秀方是怎么与赞助商或广告商签合同,我完全不知道。实际上,参与选秀的其他合作者,从来就没把他们与北京台或赞助商关于选秀的合同或书面承诺拿给我看过。

  你说我怎么能为他们承担责任?我又凭什么承担责任?

  4、为什么发生了“妥协”

  记者:但是,有人猜测,你最后出席了“红楼选秀”的总决赛,可能还是与主办方达成了某种妥协或和解?

  胡玫:我之所以出席选秀的总决赛,的确是由于接受总制片人韩三平先生的调解和委托。这也是为了寻求各方之间的一种妥协。

  所以到决赛最后,我代表韩三平先生、代表组委会、评委和制片方宣布选出了两位选手,宣布选秀活动到此结束。毕竟,这么大一个活动,总不能不让它平安落地吧?

  记者:但此举应当也意味着,你还是作出了某种最终承诺:被选者,至少是钗黛二位,肯定要在你的新版中出演所期待的角色?

  胡玫:没有这种最终承诺。这一点,在我同意出席决赛前,已明确地向各方一再申明过,选归选,不合适我还得换。

  所以当时我在现场就一再表示:真正要成为主演仍然是有条件的,这个前提就是:“如果不发生意外”。我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什么“意外”呢?

  因为最大的“意外”,无非就是出现这样两种可能:我也许很想用你,可试用之后发现你并不适合设定的角色!还有一种“意外”就是,如果在之后的时间里,又发现了比现在选手更适合担任主演的演员呢?在新剧正式开拍之前,毕竟什么可能性都不能排除。

  5、李旭丹(blog)并非“钦点”

  记者:那么李旭丹呢?外间一直传言这个林黛玉是你钦点的,内定的,连我也认为她是你铁定的。

  胡玫:其实选出李旭丹也是各方多次协商的结果。

  当时我正在江西拍戏,为了协商,北京台挑了几位选手送过来给我看。之前我根本就不认识她,只看过照片。初步接触,我感觉这小姑娘很单纯,会越剧表演,请摄影师试过镜头感觉是送来的几位选手中最佳的。印象不错。尽管也有不如人意之处,但是十全十美的人哪里去找?所以经过各方反复协商,最后就是推出她了。

  没想到现在这倒害了这个小姑娘,把她晾在风口浪尖上,所有的谣言集中到她身上。那么多丑化照片、漫画、污言秽语,一个十七八岁干干净净的小姑娘,无端遭受多少人身攻击,挨了多少难听的咒骂。遭受大委屈了!

  6、并没有确定最后的“钗黛”

  记者:其实网上挨点骂倒不要紧,问题是你最终是否肯定就是用她?

  胡玫:问题在于:我其实就是没办法最后确定!你要知道,作为导演我必须对戏的质量负全责,也必须对投资者的利益负全责!要选好新版《红楼梦》的主演,我必须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当时局面下只能推出这两位选手,那是很不得已的情况下,从很有限的范围内作选择而仓促决定的。但是如果经过试用,还是并不适合呢?难道我就无权更换角色么?

  记者:那人家会不会说你违约啊?

  胡玫:根本谈不上什么违约。问题在于,根本就没有签过什么约!我作为新版《红楼梦》的股东之一、作为总导演和承制人,从来就没见过其他股东与北京台或选委会签订的任何选秀承诺合同。我本身也从未签订过有关选秀的任何合同。

  记者:但是,这也意味着,你与主办方的分歧并没有最后弥合,你始终都拒绝承诺:保证使用选秀出来的演员?

  那么新版究竟何时能开拍?

  胡玫:是的,我无法承诺。至于什么时间开拍,目前并没有确切日期。到目前,新版《红楼梦》的各投资方之间的正式合作合同,还未正式签订,也没有开始建立正式的剧组。按照电视剧公示制度:在拿到准拍许可证后,如果在一定时间之内不成立正式剧组,原批准许可就等于是自动撤销了。所以,我到目前为止还在耐心等待。

  7、新版开拍不得不推迟

  记者:那么万一情况有变,如果方方面面的因素都不能如意,这次的新版《红楼梦》会不会最终流产呢?

  胡玫:任何意外都不是完全没有。当然我们也在考虑另一种方案:因为新版《红楼梦》的剧本,完全是我们自己组织力量独立地重新创作的,现在已经完成。我并没使用原来由合作方拿给我们的黄亚洲先生的剧本。目前已经动工的怀柔新大观园影视拍摄基地,也是我方自己的合作伙伴独资投建的。这些都与与选秀方无任何关系。而且我们有自己的工作班子。不管选秀的结果如何,我们一定要拍一部好的新版《红楼梦》,这个决心,决不动摇!

  至于时间吗?上面已经谈到这么多复杂因素,所以正式开拍,至少也要等明年新大观园建好以后吧。我并不着急,还是先让这个“选秀”冷却下来再说吧!

  记者:好,我明白啦,谢谢你!我可以在我的“非常道”博客里发表么你的这些话吗?

  胡玫:完全可以!

  记者: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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