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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电视台涉嫌侵权播中国电视剧遭联名起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10:1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昨日,中国知识产权人起诉日本电视台侵权播放中国电视剧案启动赔偿诉讼程序,这是中国知识产权人对日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第一起案件。此前的法庭调查中,据日方提交的证据显示,在日本电视台播放的涉嫌无授权中国电视剧多达500部,总数近9000集。 据电视剧《苦菜花》的版权所有人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介绍,2005年,该公司发现日本SKYperfecTV卫星公司785频道在没有得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播放《苦菜花》一剧,随后该公司向日本电视台发出警告函,但对方并没有停止播放。为此,该公司委托了日本律师,向东京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定,日本785频道侵权事实成立,并向日本电视台下达了处分书。目前,此案已启动赔偿程序,根据此前日方购买中国电视剧的价格,每集首次播放的购买价格是1000万到1500万日元(约合100万人民币),赔偿数额将参考这一价格。 然而,这起诉讼案仅是日本电视台侵权播放中国电视剧的冰山一角。在日方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中,中方诉讼代表发现,在日本电视台785频道已经播放的200部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电视剧中,拿不出任何一部的法律授权书;而另一日本SKYperfecTV 卫星公司781频道,已播出的近300部电视剧也涉嫌没有授权。从2003年到2006年,涉嫌没有授权播出的中国电视剧总数达500部、约9000集,包括《还珠格格》、《激情燃烧的岁月》、《永不瞑目》、《武林外传》等多部近年来国内热播的电视剧。 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赤东文化传媒公司、杭州金视传媒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参与了此次集体诉讼,组建了境内律师团,近期将赴日启动诉讼赔偿程序。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秘书长郑胜利教授告诉记者,目前我国电视剧被外国电视台侵权播放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我国的权利所有人维权意识比较差,一些权利人认为国外诉讼费用比较高,对程序也不熟悉,有畏难情绪。但如果这些被侵权电视剧的权利所有人不站出来维权,就相当于放弃了维权机会。如果国内的权利人联合起来形成集体诉讼,诉讼成本可以降到很低,只要获得了侵权电视台播放的证据,获得胜诉的机会很高。王秋实/文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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