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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远东第一监狱Ⅱ》征文活动--创意风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14:32  新浪娱乐
电视剧《远东第一监狱Ⅱ》征文活动--创意风暴

《远东第一监狱》海报

  新浪娱乐讯 由华谊兄弟影业公司和东阳麒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投资制作的20集电视剧《远东第一监狱》现已制作完成。该剧被誉为中国版的《越狱》,始终受到媒体和观众的高度关注,由此可见该题材在国内具有很强的市场号召力。

  时逢2007中国国际广播影视博览会召开之际,“江苏卫视”“深圳卫视”“安徽卫视”“云南卫视”四家卫视台以4+X的形式联合买断了电视剧《远动第一监狱》全国播映权,地面台将于九月份排播,2007年岁末四家卫视上星播出,届时该剧将与全国广大观众见面,必将掀起收视高潮。同时,华谊兄弟影业公司携手四家电视台,宣布举行《远东第一监狱》第二季“创意风暴”征集活动。

  一、征集活动内容如下:

  1.活动名称:

  “创意风暴”——故事超《越狱》,赢取20万元大奖。

  2.征集方式:

  面向全国,尤其注重专业编剧,鼓励青年专业人才。所征集的剧本剧情创意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

  3.征稿原则:

  剧情创意必须符合中国国情,创意鼓励弘扬民族优秀传统和正义精神,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尽可能完美统一,贴近历史实际、贴近现代时空特征的好作品,特别关注红色题材,鼓励艺术创新,支持类型化探索,支持以电视剧《远东第一监狱》为基础的剧情创意优先征集原则。

  4.征集时间:

  a.创意征集发布时间为电视剧《远东第一监狱》新闻发布之日;

  b.投稿时间为:2007年9月1日——2007年11月30日;

  c.评选时间为:2007年12月1日——207年12月30日;

  d.评选公布并创作签约时间为:2008年2月;

  5.奖励方式:

  a.优秀剧情创意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0万元;

  b.剧情创意奖一名,奖金人民币2万元;

  c.与优秀创意奖获得者签订剧本创作合同。

  6.投稿及版权方式:

  a.参评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电视剧剧情梗概,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创意权。在规定投稿日期前已被制片单位采用且购买的剧情梗概或剧本请勿投稿。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视剧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

  b.应征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有关证书和稿酬。

  c.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情梗概框架、完整的剧情人物分析,剧情梗概有效字数不低于5000字,小说、

散文、电影等其它体裁的稿件,均不接受。

  7.征稿投寄方式:

  a. 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

  b. 来稿须通过邮局投寄,以平信、挂号等形式。并在信封上注明“创意风暴”征集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的应征剧情梗概。截稿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投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天竺温榆河楼台段

  邮编:101312

  c. 应征剧情创意须采用打印稿,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请同时用将电子版发至本次创意征集办公室电子信箱: chuangyifengbao@sina.com。通过电子邮件发稿,请在标题栏注明作品和作者名字,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内容。

  8.特别事项:

  a. 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b. 本“创意风暴”活动的征集评选启事由征集办公室负责解释。

  c.相关评选活动的“动态信息”与“评选结果”将由主办方与合作电视台及合作媒体不定期进行公布。

  二、评选会组成:

  1.评选委员会组成:

  华谊兄弟影业公司、江苏卫视、安徽卫视、深圳卫视、云南卫视

  2.合作网站: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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