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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之星大赛选手不满现状 功夫小子集体闹解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1:30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大鸣)7位在“2006功夫之星大赛”中的获奖者昨天在京集体宣布,要求废除与原经纪公司的合同,并预备诉诸法律讨说法。这些获奖者中包括去年功夫之星全国总冠军谷尚蔚,以及众多分赛区的冠军。

  这些功夫之星们昨天分别介绍了他们参加“2006功夫之星大赛”后的一系列遭遇:2006年,来自全国各地的习武青年参加了由“少林寺文化(登封)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组织的功夫之星大赛,进入36强的选手均与该公司签署了《功夫之星演艺经纪合同》。选手们透露,这份签约期为6年的经纪合同是在大赛决赛现场,以被允许上场参加决赛为条件签署的,签合同的时候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时间仔细看合同内容。

  之后,选手们仔细阅读合同后才发现,合同内容包括电影、电视和舞台演出,以及唱片、广告等等方面的内容。公司还承诺,2006年功夫之星全球前18强的选手还可以参与电影《少林僧兵传奇》的拍摄。但比赛结束后,这些承诺全部如泥牛入海,没有任何后续的消息。而早已宣布即将开机的电影《少林僧兵传奇》,至今没有进展。

  在这种情况下,选手们的生活工作完全没有着落,这些武术高手现在大都处于无业、无收入状态,许多18强的选手无奈之下只能回到老家谋生,而被带到北京的前18强选手在今年3月到8月的5个月时间里,大部分只拿到了不到2000元的生活费用。

  说到这些经历,“2006功夫之星大赛”的全国总冠军谷尚蔚非常激动,他说:“比赛结束后我们没有任何发展计划,所有的承诺都没有兑现,公司为什么用这么残忍的手段欺骗我们?!”

 据介绍,在忍无可忍之下,“2006功夫之星大赛”的前18强选手中已有许多人与公司提出了解约的要求并成功解约,但也有很多选手提出要求后,被公司以各种理由推托,至今没有合理答复。因此,昨天选手们联合起来发出呼吁,希望与“少林寺文化(登封)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解除合约,并以他们经历为警示,使更多有才华、准备进入演艺圈的年轻人不要再上同样的当。

  同时,选手们也透露,有关此事的法律

维权程序也正在走,将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昨天的活动结束后,记者试图与“少林寺文化(登封)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负责人傅敏联系,但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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