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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产业惠台政策出台 两岸合拍剧享内地剧待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14: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昨日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内地与台湾合拍的电视剧经内地主管部门核准后,可视为内地生产的电视剧播出和发行。 田进在两岸城市文化创意产业论坛上表示,根据当前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发展的新要求和新需求,国家广电总局近日作出决定,调整两岸合拍电视剧和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内地电视剧完成片的管理办法。根据新的管理办法,广电总局还将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制作机构生产的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的内地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工作,交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 政策调整后,两岸合拍的电视剧在播出、发行、参展等方面,享受与内地生产的电视剧同等待遇。有台湾演职人员参与制作的内地电视剧完成片的核准程序进一步简化,时效性明显提高。同时,内地还将继续鼓励台湾影视从业人员来内地参与制作节目。田进表示,这些新政策将为两岸合拍电视剧和台湾影视从业人员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记者:张勇 茆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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