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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玫导演就演员丁军自曝曾遭其潜规则发表声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1日11:14 新浪娱乐
律师函 新浪娱乐讯 今日有媒体报道“演员丁军自曝曾遭胡玫潜规则”,胡玫导演特别在新浪娱乐频道独家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胡玫声明: 今晨本人惊讶地从助理手中看到一篇从某网站下载的一个谣言文章,称女导演胡玫曾与演员丁军“潜规则”。本人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1、本人不熟悉丁军,不了解其人,更从来未、也不可能与此人在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下,有任何单人性的个人接触。(丁军造谣文所提到两家酒店“锦江富园酒店”、“国际酒店”,本人不知道该店在何处,也从未去过。刚才派助理向国际大酒店查询,答,该店并无“7118”房间。) 不仅如此,本人多年在娱乐圈的立身原则是:绝不与任何男性演员或工作人员在任何私密场合作单人约会或接触。这一规则,跟我合作过的演职员都知道。 2、演员丁军从未在本人担任导演的任何影视中出演过任何角色。 3、本人从未考虑要为我不了解的演员丁军,向任何其他导演关说或推荐担任角色。顺便说明,丁军文中提到的巫刚(blog)等人,本人都不认识,更谈不上为他们推荐演员。 4、在2006年之前本人不认识丁军此人。此前本人仅认识丁军妻子武丹丹(央视工作人员),但接触很少。武丹丹于2006年初曾向本人介绍丁军,委托我帮助丁军上戏,请帮助一下。因此,我将武丹丹和丁军两人一起介绍给著名制片人郝亚宁、王路,经他们安排,丁军于2006在何燕江执导、我监制的二十四集《碧海深沉》中担任角色。 5、两个月前,我助理发现在新浪网丁军私人博客中有一篇对我的诽谤文章,经我律师发信抗议,并声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丁军发短信向我道歉,在短信中他奇怪地宣称:“丁军”博客不是丁军本人的,表示他本人并不知道此事。随后在新浪关闭了该丁军博客。 6、本人已全权委托本人法律顾问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就演员“丁军”对本人散布谣言所造成的诬辱诽谤问题诉诸法律。 7、据记者提供消息来源,演员丁军此文首发于某网站,但据我法律顾问上午检索,未在该网查到此文。 近年以来,网络谣言流行,网络虚拟世界为各种不负责任的谣言传播提供了一种无界环境,本人对此表示遗憾。希望有人提供演员丁军原文首发网址及网页,本人保留委托律师依法追究的权利。 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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