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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胡玫对于某网站声明的五点回应(附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19:39 新浪娱乐
胡玫做客新浪聊天(资料图片) 新浪娱乐讯 1月10日,胡玫(胡玫吧)导演特别在新浪娱乐频道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本人今天(2008年01月10日)看到某网站针对本人的声明,简单回应如下: 1、关于最近网络上侵犯本人名誉权事件的全部维权行动,我已委托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全权办理。 2、我本人近期因工作繁忙,未就此案对任何媒体发表过任何言论。 3、某网站于2007年12月20日分别三次在该网站“爆料台”及“娱乐新闻”中发布了三篇伪冒演员丁军名义(参看丁军授权律师康达律师事务所1月10日在新浪发表的声明)捏造虚假事实、造谣诽谤本人的文章。 对此,有关制造上述谣言的诽谤者及提供发布平台者,理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某网站今天针对本人的声明中,对本人发布新的公开性诬蔑言论,已构成对本人名誉权的新侵犯事实。本人对此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5、自即日起,本人就此案不接受采访,不发布任何新闻。有关本案信息本人全权委托国浩律师集团向社会发布。 胡玫 2008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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