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婚》编剧维权 起诉出品方侵权索赔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23:32  新浪娱乐

  新浪娱乐讯 在全国热播的电视连续剧《金婚》的编剧之一李东东再掀编剧维权波澜。近日,她委托律师将《金婚》的出品方诉至法庭,要求对方停止对自己的侵权,发布更正信息以及赔偿各种损失100万元。

  署名稿酬均遭侵权

  据李东东介绍,她在2005年12月初通过该剧的另一位编剧王宛平的推荐与《金婚》的出品方之一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接触,经过试写一集剧本等过程,与对方签订了创作合同。她和王宛平分别负责这部50集电视剧前后各25集的创作。

  当时合同约定,李东东和丈夫申健一同创作该剧后25集剧本初稿及修改稿,但全剧编剧署名为王宛平和李东东,申健为策划。李东东在06年2月依合同写完自己负责的25集初稿,几个月后后被告知不需要再参与修改,且对方要求其再签署了一个补充协议,对署名及剧本的使用做了新的规定。但直到该剧三轮全部播完,李东东只拿到了10集初稿稿费以及另外15集的退稿稿费,她在后面25集的字幕上被列入编剧之一。但部分台播出时的署名、DVD署名以及全部宣传推广过程中的署名设置均与当初合同及补充协议规定内容以及事实有较大出入。

  协商不成诉至法庭

  从《金婚》去年开始播出,李东东就对出品方关于自己的署名以及稿费问题提出了协商的意见。她认为电视剧对她的署名与合同及事实不符,原本按退稿处理的后面15集剧本在实播的电视剧里并未被完全弃用,甚至有的情节和台词都一模一样。但出品方一直没有对她的意见给予正面答复,也未能给予任何补偿。因此,李东东委托律师,将《金婚》出品方之一北京电视艺术中心诉至法庭,要求其停止侵权,发表更正声明,并赔偿其各种费用100万元。

  目前,北京电视艺术中心法律部已经接到了此案的相关资料,但并无任何和解的迹象,也并未做出任何反应。此事进入司法程序之后尚未取得任何实质进展,但李东东希望法律可以还她一个公道。

  笔者于6月4日下午拨打李东东提供的北京电视艺术中心主任也是该剧出品人之一、导演郑晓龙的办公电话,但无人接听。 范晨/文

金婚吧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