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书剑恩仇录》导演起诉三投资商索要酬金2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24日15:39  中国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讯 日前,《书剑恩仇录》的导演谭友业将湖南电广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节目分公司、北京春秋风云影视策划有限公司、中国峰节目投资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支付酬金26万元。

  原告诉称,2007年8月,三被告共同投资联合制作电视剧《书剑恩仇录》,并以《书剑恩仇录》摄制组与原告签订一份《聘用工作人员合同》,聘用原告在该剧组担任导演,酬金为每集2.4万元。合同签订后,原告即开展相关工作,现该剧早已拍摄完毕。但三被告却只支付了原告部分报酬,尚欠26万元拒不支付。

  原告认为,三被告的行为有违诚信,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故提出以上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之中。

Powered By Google 感动2008,留下你最想说的话!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关于 书剑恩仇录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