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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记者 徐 颖
前不久由宋丹丹等主演的《马文的战争》大热荧屏,但该剧的原著作者叶兆言却觉得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不仅被电视剧制作方剥夺了署名权,而且,还有一本名为《马文的战争》的长篇小说正在书店公然热卖,该书同时还在网上以“热播剧原著小说”连载。面对这种情况,叶兆言终于不再沉默,他在自己的专栏中撰文质疑:“说话不能算话,合同不当合同,背信弃义变得理所当然。这叫什么世道?”叶兆言怒斥该书作者和出版方,“真是明火执仗巧取豪夺。 ”
原著叶兆言难觅自己名字
叶兆言的小说《马文的战争》于2003年获“《小说月报》百花奖”后,被购买了电视剧版权。电视剧《马文的战争》播出后,不止一人给原著作者叶兆言打电话,说屏幕上出现很多人名,就是没有“叶兆言”。起初,叶兆言还“觉得不太可能,事实呢,还就是这样”。紧接着,一本叫《马文的战争》的长篇小说开始在书店热卖,叶兆言发现,厚厚一本原著,从头至尾没提到他,倒是有这么一句话意味深长:“根据本书拍摄的同名电视剧六大卫视轮番强档热播。”
叶兆言立即找出了当年所签的合同。在专栏《马文以及马文》一文中,叶兆言一字不漏地亮出了合同的关键条款:“合同第9条写着,甲方不承诺乙方或乙方聘请的编剧以及含电视小说和电视剧本在内的任何文字形式出版根据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的文字作品。”而在第11条上则明确写着:“乙方保证在根据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拍摄的电视剧作品、电视剧作品的延伸产品、电视剧作品的有关生产以及营销宣传活动和宣传物品以及该作品所有合法衍伸形式(如电子媒作品等)的重要位置上署明:根据叶兆言的小说《马文的战争》改编。”
但让叶兆言想不明白的是,“合同已足够清楚,白纸黑字外加大红公章。说话不能算话,合同不当合同,背信弃义变得理所当然。”叶兆言愤怒地写道:“这真是明火执仗巧取豪夺,该书作者和出版方,煞有介事地玩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魔术,就成了《马文的战争》的版权拥有者。我首先想到,这个小说的电影版权已卖,国外也翻译出版,别人要跟我顶真,说这版权到底是谁的,我应该怎么回答?如何解释?”
编剧和出版方坚称这是剧本
《马文的战争》编剧陈彤(听歌)在接受采访时明确表示:“我出版的不是小说,是我独立编剧的文学剧本。”陈彤说,自己并不知道叶兆言和制作方的合同,“我只知道制片方购买了他的版权,并且制片方在跟我签订的合同上,明确我拥有剧本版权及文字版权。”
在《马文的战争》一书后记中,陈彤开篇第一句话就是“大约是两年前,一家影视公司找到我,希望我为他们做编剧,改编叶兆言老师的获奖中篇《马文的战争》。”陈彤说,“叶老师的原作3万多字,我的剧本30多万字,这中间的劳动和心血,相信每一个写字的人都能体会。”陈彤强调,“叶老师是他的小说《马文的战争》的版权所有者,我是《马文的战争》一剧的独立编剧,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我享有此剧文学剧本的著作权。如果在文学剧本上署上叶兆言的名字,我认为不合适。”
记者随后联络了陈彤《马文的战争》一书的出版方北大出版社博雅光华公司。接电话的程先生告诉记者,叶兆言的代理律师已经与他们联系过,目前出版方正在积极处理此事。“这本书出版之前,我们从陈彤那边明确了作者的权利,因此这本书我们是作为剧本出版,并没有当小说出版。”但当记者告诉他,目前这本书呈现的体裁是小说而非剧本时,他表示,这其中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他们也正在征求专家意见。
在该书版权页上,记者发现,上面对该书的标注确实是“文学剧本”。律师说法:
“加工”原著,需经原作者同意
小说改编成影视作品而引发的侵权纠纷,近年来屡有发生。而一些趁电视剧热播推出的电视小说更是成为矛盾的焦点。那么,究竟什么才是电视小说呢?按照定义,电视小说就是根据电视剧集改编的小说,它是电视剧的衍生物。作家孙甘露(blog)认为,电视小说的出现,“这是一个新问题”。
就电视小说出现的新问题,记者昨日采访了上海著名律师杨永涛。杨律师认为,无论对原著怎样加以利用,都要经过原作者的同意。将原著改编成电视剧,要向原作者购买版权,而把它改成电视小说,自然也要征得原作者同意。把原著改编成另外一种形式的文学,这个作品不是独立创作,而是演绎作品。如果没有合同依据,该行为就构成了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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